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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菁作品当茉遇到莉:感受才女旅途中的爱和感动

www.xibuxinwen.com(2016-04-05)来源:西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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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茉遇上莉》

青年作家李菁

  书名:当茉遇到莉

  作者:李菁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内容简介:

  当茉遇见莉,当我遇见你。作者用细腻的笔触讲述了18个关于成长,关于爱和遗憾的故事。他们是隐居在终南山的一对璧人,在西藏旅行中偶遇的雪莲花般的女子,热爱自然美学的古镇艺术家,在北海道森林里独居的母亲,一生只穿旗袍的阿婆,一个人躲在丽江画画的苏净净,还有青春的白桦林下拉着手风琴的女孩……这些故事令人唏嘘,却使人心生温暖,它让我们在这些故事里能找到自己的影子,感到青春不会孤单。你知道吗?等我老了,等我要死去的瞬间,在我意识湮灭的瞬间。我会飞过重重距离,远远的,远远的再看你一眼。因为,遇见你的那个时候,阳光刚好洒在你的头发上,映着洁白的茉莉花,好看的不像话,成了我一生的牵挂……所以,用剩下所有的时间来跟你告别,至今也分辨不清,究竟是爱,还是,爱那段爱着的时光?或许,有些爱,最好便是止于唇齿,掩于岁月。

  作者简介:

  李菁,笔名吧啦,80后湘西女子。大学教师。喜美学,痴写作,迷摄影,擅长平面设计。追求素净的生活,曾赴宝岛台湾美术进修。文字艳而不妖,哀而不伤,曾在《时代人物》《作家文摘》《青春美文》《金陵晚报》等刊物发表文章。2014年1月出版散文随笔集《见素》。

   书摘正文:

  序

  此中有真意  雪小禅

  给李菁写这个序的时候是三伏天。温度四十摄氏度,蝉在疯狂地叫着,楼下的荷花池里荷正盛开。

  李菁对我的温度,像这个夏日的温度。从认识的那天,到今天。

  算来认识李菁有六七年了。那时她还是小孩子,她自称是我粉丝,寄来礼物和一件白衬衣,还有她的日记——她托人亲自捎给我,那时我在中国戏曲学院教学。

  再后来她给我写信件。那时她快大学毕业了,正茫然,让我鼓励她考研究生。我自然是鼓励,并且说,女孩子读书是最好的。

  举手之劳的事情,我鼓励过便忘记了。

  她果然考上了。来邮件说:“姐姐,因为你的鼓励,我考取了研究生。”我内心里轰轰烈烈的 ,未曾想到一句话给一个不曾谋面的女孩子这样惊天动地的作用。

  即至见到她,才知道是湘西女子,灵性十足,且,美貌润透。她唤我“姐姐”,声音好听极了。

  我们终于越走越近,她千山万水去听我讲座,一次次来我家为我拍照……每次来我家,都要为我整理书籍,然后耐心倾听。她之低调谦逊加上自身灵性禀赋,使“吧啦”这个名字很快从一群女孩子中脱颖而出了。

  吧啦,是她的一个笔名,确切说,我不太喜欢这个笔名,像个稚童,远远不如李菁好听。还好,现在她换了回来。

  如果说见证一个人的成长轨迹是荣幸,那么很荣幸,我见证了她一寸寸的成长轨迹。

  从一个稚气的小姑娘到下笔从容的写作者,从一个大学生到大学老师,从手机摄影到有独特品位的摄影师,从平凡女子到有生活品位的李菁……时光赠予她金线,织成了自己的梦想。

  很多细节会令人动容。

  她无论去哪儿,都会寄些当地的土特产给我。那些来自湘西的辣酱、腊肉,来自西藏的藏香、银镯子,来自台湾的雨伞、台北故宫笔记本,西安的点心、古法黑糖……日常的心疼这样令人动容,家里的洗脚盆亦是她千里之外寄来。

  重要的是,她的艺术才华闪着逼仄的灵光。在她这个年纪,我不如她。

  她学设计,开始为我设计一系列文化产品。明信片、书签、笔记本、印章、茶杯、壶、包、信封、手机壳、书简……每一件都独一无二。设计才华淋漓尽致展现。她只有一台最便宜的单反相机,却拍出了无法想象的孤寂、空灵、绝美——我大学讲座海报的照片几乎都是她拍的。

  上天太厚爱这个女子了——给了她美貌,又给了她才情。而且,年轻得像一株翠绿的小白杨。

  行走。读书。写作。摄影。设计。李菁每一项都是她这个年龄的佼佼者。重要的是,她始终保持着低调谦逊的温度,那是个低姿态的温度,谦卑者的姿态。她开始习书法,接触中国传统文化,与我秉烛夜谈书法名帖……

  一个女子,在年轻时文字就老了是极大的好事。李菁的文字有灵性、有深度、有张力、有了老意。真替她高兴,光阴会把该给她的都给她。

  三月的时候,她成为我公众号“雪小禅”的主编,以她的审美和编辑水平,几期下来就引起了轰动。很多设计公司找到她。我对她说:“你看,金子放到哪儿都闪光。老天会厚爱勤奋的人。”

  我们相约了。到老,她都是雪小禅微刊的主编。她说:说好了,一辈子就是一辈子。

  没写过序。哪里会写序——那天一冲动答应给李菁写序,她说是我的学生,不小心被推到雪老师位置,且真的有一把年龄了,且,对李菁有着说不出的感激与心疼。

  书法中说人书俱老是最高境界。希望李菁越写越好,做一个精神明亮的人,在艺术的天空和生活的世界中脚踏实地往前走,用写作抵挡光阴的流逝,用蕙心敏思来书写光阴中那些人、那些事、那些光芒。

  院子里的荷花开得正好,我等着李菁来看荷花。

  等待她的《当茉遇见莉》散发出清幽的香。

  我们一起看荷花。像往常一样,静观不语,就已经很好。

  雪小禅:畅销书作家,知名文化学者。曾获第六届老舍散文奖、首届孙犁文学奖等多个奖项。迷恋戏曲,曾任教于中国戏曲学院,被称“大学生心中的作家女神”。同时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多所名校聘为“导师”。对传统文化、戏曲、美术、书法、收藏、音乐、茶道均有自己独到的审美与研究。

姑家有女初长成茉莉花开一缕香  红娘子

  每次看到表妹李菁的照片,都会感叹造物的奇妙。

  她长得太像年轻时候的姑姑。

  姑姑是非常好看的女子,印象中的她,一直有一头自然卷曲的长发,那头卷发在当年那个还不时兴离子烫的年代,绝对是自带光环的美人利器。

  姑姑皮肤白皙,说话的时候非常温柔,轻言细语,我从未见过她高声说话,哪怕在生气的时候,她也只是微微摇头。

  姑姑心地柔软,非常善良,疼爱着我和我弟弟,所以,我每次去镇上都会去看她。

  她家在一个田野边上,前面是菜园,边上是溪水,院子里有各种花,夏天的时候就自顾自地开着,清凉的风从山上吹过来,蝴蝶蜜蜂也跟着飞过来。那是一个美丽的地方。

  那个时候菁菁还是一个黄毛小丫头,总跟在一群小孩子后面在田野里奔跑。她小时候就非常惹人喜欢,眼睛大大的,很爱笑。

  古龙说,爱笑的女人,运气不会太差。

  所以,菁菁的运气一直不差。

  她从山中小溪边一路走来,走到了四川,走到了陕西,走到西藏,走到台湾,行走着,感受着,爱着这个世界,也被这个世界所深爱着。

  她喜欢画画,爱看书,也痴迷于音乐,钟爱摄影。

  但是,一直不离不弃的就是写作啊,从年少到现在,这么多年,一直不曾停下手里的笔,一路走着。

  我像是看到记忆中的小姑娘,身影越来越清晰,最后,也变成了姑姑一般善良温柔美丽的女子,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如同某天,你经过一棵玉兰树,擦肩而过时,留心打量一眼,花开之季,你又打它身旁经过,那玉兰花被风吹落,浇了你一身的碎花瓣,香气怡人,美不胜收,心里涌出种种愉悦。

  而她成长的万般美好,就是这样一件让我这个表姐愉悦的事情。

  表妹李菁出第二本书了,她的文字是美的,充满着灵性。她从灵魂深处伸出小小的手,去温柔地触摸、看待着这个世界,看着她的朋友,记录着朋友的故事。

  这是因为这个世界也一直在温柔地对待着她。

  我们家族都知道她是单纯的,这种单纯是美好的,单纯透明才能透射出别人的美。

  这种美映在她的画里,她拍出来的照片里,她喜欢的音乐里,尤其是在她的文字里。

  第一本书《见素》像是她成长过程中的碎言碎语,珍珠一样,把成长都记录下来。我年少离家,与表妹相处的时间甚少,但看她的书,就如同进入了她从前的生活,从她的笔下能看到她的世界。

  那本书很温暖。

  而这一本书,让我感觉至情至性。她的这本短篇集《当茉遇见莉》,里面的人物虽然小说化,但是,总归是能从她的生活里找到一些原型。那些人都被写得活了过来,从那隐居的深山中活到了文字里,走到了书里。

  书里最令人无法放下的是那些女子,一个个活脱脱地出现在文字里,演绎着或美好或疼痛的故事。隐居在终南山的如是,用医术供养山里的僧人,用善行供养自己的灵魂;生活在古镇里的周老师,爱穿棉麻衣裳,优雅独特;走在西藏路上的薇莲,如雪莲花般圣洁美丽;相互依偎的茉与莉,安静与张扬,映照着最本真的内心;在古城酒吧驻唱的秋子,活得明媚,却隐藏了太多伤悲;从农村出来的以南,受尽了女人的苦难……李菁写她们,总有一种言有尽而意无穷的韵味,细腻之余,刻画出生命最真实的一面,让你读着读着便不禁在心里勾勒文中女子的模样。

  比如她写隐居在终南山的如是,“她揭开苎麻门帘,站在院中梳着头发,在鸟雀的鸣叫声中迅速地将黑发编成了长长的麻花辫。”并未正面描如是的长相,我却情不自禁地幻想着那该是一位多么绝然脱俗的女子呢!这正是她的高明之处,犹抱琵琶半遮面,让你想去念去。这感觉就像是一只燕子轻轻掠过湖面,并未撩起波纹,而看的人心里却有一圈圈的涟漪在扩散开去。

  她并没有刻意铺设情节,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用真实的温暖来牵动人心。听她缓缓地讲述着每一个故事,感受着故事中人物的喜怒哀乐,犹如进行一场洗礼,因为故事里充满了禅境与佛意,充满了爱与温暖,同时,也盛有对成长的满满思索。

  她在讲故事的同时,还为我们铺展了一幅幅美景,并未浓墨重彩,却意蕴无穷。她写景,绝不单单是写景,而是将人与景相融,你从中可读到一个人的心性。她写充满灵气的终南山,写圣洁旷远的西藏,写宁静古朴的浦市古镇,写情意绵绵的凤凰古城……这些都是故事主人公生命状态里的一部分。“近处可见如丝带般的河流,河边有成片的绿色树木,路边有牧羊人赶着成群的小羊羔。”从小处着眼,更可感可亲了。我读到这一句,仿佛身临其境,见到了西藏小镇的寂静与寥廓。她的文字充满着深深的画意。

  读罢《当茉遇见莉》,久久无法释怀,这几日来脑海里时时萦绕着书中的人与事。我为拉手风琴怀念母亲的女孩疼惜着,为爱旗袍如生命的沈阿婆艳羡着,为独居在北海道的母亲追忆着,为梦中人痴恋一生的苏曼青怅惘着。每一个故事里的人与事,都是深刻的,仿佛一定要深深地刻在你的记忆里,你的心里,才肯罢休。如果,你读了,你也一定会忘不了的。

  我曾说过,她是用心去写作的作者。写的东西,必然是从自己心里流露出来的感情,看着她这些文字,仿佛看到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写故事不难,难的是能把故事写出味儿,让人看的时候能如同看到那些鲜活的女子,美好的爱情,特立独行的生活方式。

  遵从自己的心,在这个残酷如瓦砾的世界中去寻找珍珠般的人儿,坚持又沉默地在世界各地纷忙。感谢李菁能把这些故事呈现在我的眼前,让我发现那些人,让我在浮躁的生活中感受到了一份清凉。

  这本书有两大特色,一是感人的文字,真诚的感情。二是李菁自己为书拍了一部分的插图。

  她学的是设计,年少时曾经整夜整夜地泡在画室里绘画,对于色彩和构图她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我很喜欢她拍的图片,是那样美,恰到好处的美。会让人淡忘烦恼,看到美好。

  她的良苦用心,成就了这本故事集。

  在茉莉花开的早晨,小鸟在树梢上鸣叫,露水在草尖滚动,捧一杯茶,呼吸着带着草香的空气,喝着苦中回甘的清茶,看着这样一本书,真是人生中极享受的事情。

  而这享受是李菁给予我的。

  善良,美好的女子,总是难得的。

  我也希望李菁这种难得的女子能走得更加顺利,走得更远,绽放出她所有的才华和光芒。

  我相信那一天就在不远处。

  红娘子:湘西苗女。广东省作协成员,广东省文学院签约作者。现已经出版长篇小说23本。其中红娘子七色恐怖小说,已经成为中国恐怖小说读者的必读之物。《青丝》入选为2008年十大悬疑小说。作品远销至意大利、韩国、中国台湾、越南。因为在惊悚界成绩瞩目,被称为“惊悚女皇”。 2014年由她编剧的中韩合拍电影《怨灵》全国公映,取得不俗的票房。

  你有远方我亦有梦

  李菁

  文字有着穿透光阴的力量,将世间的离合悲欢都定格在尘埃里,任世人评说。而心灵是一棵会开花的记忆之树,每一朵花开都蕴藏着一个远方的梦想,我用手中的笔,努力地描绘出眼中的大千世界,将梦想藏进一个个呼吸的瞬间。

  我时常对身边挚友说,是写作改变了我的一生。

  那些记忆都远了,在时光的阴影里结了灰,可这明明灭灭的悲喜在我的文字中被轻轻地扬起。只是回首的瞬间,一滴清泪悄然落在笔尖,晕染了那泛黄的岁月。

  痛苦就像是衣服上的褶皱,我们总也无法将它抚平。但正如佛家的因果之说,痛苦与快乐互为因果,付出时有多痛苦,收获时就有多快乐。

  写作就是在细数人生中的褶子。痛并快乐着。

  一位写作者,他(她)首先应是一个乐于倾听的人,而后再把听到的故事用文字说给更多人听。

  在台湾游学期间,我曾跟随几位台湾妈妈去台东乡间,她们乐观开朗,能用流畅的英语跟别人交谈,她们已经活得让人猜不出年龄。在返回台北的火车上,我一直在与一位叫做依贝的台湾妈妈交谈,在她尚且年轻的时候丈夫就因病去世了,这些年一个人把儿子抚养长大。在交谈中,她与我讲起她在北海道当义工的时候所遇见的人和事,一位日本母亲长久地独居在北海道的一片森林里,只因为思念自己逝去的孩子。说到最后,两人眼眶都浸润着泪花,有泪珠顺着脸颊滴落进心里,酸酸的,涩涩的。几个月后回到陕西,我写出了那篇故事《萱草的眼泪》。

  写作者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用文字建立起了与读者之间的信任,从未相见的两个人,却可以因为文字生出一种别样的感情。那是文字带来的加持力。

  自从第一本书出版之后,我时常会收到读者给我的留言,我在这些互动中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的美好情愫。

  一日,我收到一位读者寄来的手写长信。

  她在信中向我讲诉了她人生中不幸的遭遇,借着昏黄的台灯一页页地读着她的信,她是一个在赌徒丈夫的不断伤害中度日的女人,读到她的痛,我的泪落了下来。她的故事让我想起了张爱玲小说里带着命运凉意的女人,她在信中写到在圆月下跪了一夜,我便想起张爱玲笔下的月亮,也是这样苍凉地亮着。当下我就觉得,一定要将她的故事写出来,这个世界总有一些人的苦是别人不知道的。《以南,不哭》就是写的她的故事,我想用文字来抚慰这些受伤的心。

  常听人说,爱情并不是一个人的全部,我们无需因为失爱而将自己跌入人生的谷底。历经世事之后,也才了悟,若是能与相爱的人在一起,内心才能得到真正的平静,若不是,灵魂里的飞蛾总会在你生命里闹腾着,四处寻找那爱的微光,不得片刻的安宁。

  人这一生都在寻爱的路上。

  今年初夏,我去拜访了隐居在终南山的一对璧人。他们舍下城市的繁华与喧嚣,归隐山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因循心中的那道光亮,过着平淡祥和的生活,男耕女织,种花养草,医病愈心,其乐融融。好一对神仙眷侣,这样的生活羡煞了我。我将他们的生活状态拍成照片发于网络,许多朋友都在惊叹,这繁芜的人世原来真的有人在过我们想要的生活。

  许多人都问,他们如何维持生活?

  她回答,其实在山中生活最大的付出不是金钱,而是时间。

  在他们的院子里小住了几日,恍若隔世。回来之后用了一周的时间写下了《隐居在终南山的璧人》。

  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听故事,经历着故事,我把它们整理出来,每个故事人物的身上,都留下了我的欢笑与泪水,即是这本短篇故事集《当茉遇见莉》,你总会在这个世界遇见另一个自己。相较急于用情节来吸引读者,我更愿意用一种说话的方式与你们讲起一些特别的人,特别的故事,他们的生活状态与生命状态是我更愿意去表达的。

  我是一个爱书成痴的人,乘坐地铁、火车、飞机,我都会随身带一本书籍,只要坐下来,就会翻开书静静看,外界的一切嘈杂都像隔了千万道纱,我仿佛活在时间之外。哪怕是生病输液,我左手输液,右手也会翻动着书。这种漫长时日积累下来的习惯似乎成了一种莫大的能量,让我的人生在这阅读的过程中渐次改变。

  如今,我已然从一个看书人变成了写书人。人生真是有吸引力法则的,你对某件事物爱得越深,它离你也会越近。当你把写作当成一种习惯的时候,不管你的生活有多么忙碌,你都能够为它空出许多时间。这源自内心的一种能动力。

  一次参加作家的分享会,粉生坐在我的身边,皱纹与华发镌刻着她的年龄。

  我们认识才不足两个小时。

  她说:“我也写小说,写了一辈子。写了一本本的长篇小说,名字都起好了,找过许多出版社,稿子都被退了回来。想着自费出版,又觉得出一本书太贵。我写了一辈子,也等了一辈子。”

  我说:“或许可以帮你向出版社的编辑推荐。”她原本黯然的眼里霎时有了光。粉生慌忙从随身的包里取出一个小本子和笔递给我,让我写下电话。我在那本泛黄的小本子上认真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递给她,她的手在微微颤抖。

  片刻之后,她又把小本子从包里取出来,一页页泛着潮气的纸页被她翻得哗哗直响,如此反复却找不见了我刚才留下的电话。她像一个孩子一般焦急。

  我帮她翻到刚才的那一页,她看了之后折了下页角当做记号然后很放心地将本子放回了包里。

  道别的那一刻,她看我的眼神亦是带着湿气的。我似是在她的眼里看到了她对写作最质朴,也最深入骨髓的热爱。

  我不知渺小的自己是否能帮到她,但她那一句“我写了一辈子,也等了一辈子”却像刀一般刻在我的心上,生生的疼。

  我知道这个世间还有许许多多与粉生一样的人,用一颗虔诚的心,做着一个永远都不愿醒来的文字梦。

  多年前,我也是这样深情地写着,那时绝不会想到日后的自己会出版书籍,会拥有众多喜欢我的读者。今日想来,觉得冥冥之中似乎都有定数,因此我总是鼓励那些执着于写作而未实现文字梦的朋友坚持阅读与书写,也许就在不远的明天,那些看似遥不可及的梦,就会开花结果,芬芳四溢。

  昨日,我收到一位读者的留言,她说,“当你的读者很幸福。”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心里特别温暖。我一直相信,这世间最温暖的,依旧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深意长。

  能成为一名写作者,我很幸福。

  如果人生是一棵生长的大树,对我而言,写作就是埋在泥土里的树根,绘画、设计、摄影、旅行、恋爱、工作都是枝干与枝丫,每一天的欢喜与哀愁都是一片片树叶。每一部分都会把来自天地万物的能量,传输给树根;而树根吸收、消化、蕴量成养分,又源源不断地将养分反哺给每一根枝丫,每一片绿叶。枝繁叶茂,绿树成荫。

  写作于我是点燃人生的火把,我会用一生的执念去燃烧,将人生路上的点点滴滴都磨洗揉匀,窑变成瓷器。一如美丽的青花瓷,等待着雨后天青色,这是我一生的追求。

  我愿这样写下去,直到终老。

  静安与丹木

  1_

  这座城市在四川的东部,冬天降临的这会儿,格外的寒冷。校园里的梧桐叶簌簌地落了一地,凄清而惆怅。

  那一天晚上,丹木参加了一个同学聚会,喝了许多酒。酒喝得太多,记忆里的海藻也浮了上来。

  他又想起了去世不久的姑姑,那个才二十几岁的羌族女子,因为一场车祸,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想起姑姑,他的内心就开始揪心地痛起来。把苦涩的酒大口大口地灌进了肚子里。

  深夜,回到校园。他喝得有些醉了,走路摇摇晃晃,头一阵阵地疼。他给那个心爱的女子打电话,让她陪自己。在他最难过最伤心的时候,他唯一想到的人,是那个叫做葛静安的女子。丹木深深地爱着她,很爱很爱。只是,一年来,静安一直在拒绝他。

  一个羌族的小伙子,爱上一个汉地的女子。这份感情,既美好又疼痛。

  在校园僻静的角落,他在静安的身边啜泣起来。身体因为寒冷与掉眼泪而不停地颤抖。那一刻,他多么想念他的姑姑。

  他一边哭一边对静安说着,“你知道吗?我的姑姑才二十几岁啊。那么年轻。可是她却走了,再也不回来了。她还有一个三岁的儿子,还有爱她的亲人,可是,她就这样走了。”

  因为醉酒的原因,他说得有些语无伦次。

  也只有在静安的面前,他才会哭得像个孩子。他从未在她的面前掩饰过他的悲伤,甚至,他愿意把自己所有的往事都说与她听。不管是快乐还是痛苦,他都愿意静静地说给她听。他知道善解人意的她定能懂得。

  丹木曾经在某个深秋的夜晚与静安说起那段关于“5•12汶川地震”的回忆。丹木告诉她,地震过后,灾区缺少食物,他们一整个班喝一脸盆的牛奶。一个同学只能喝一口。轮到他喝的时候,他直接把装着牛奶的盆子递给了身边的同学。他知道,在灾难面前,人应该舍弃小我。

  与静安吃饭的时候,丹木告诉她,地震后,他连续饿了几天几夜。当他终于回到家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吃了满满几大碗的冷饭。所以,他越发懂得了珍惜。

  他曾经把一沓老旧的照片送给静安,他告诉她,这沓相片是地震后,他父亲在废墟里找回的仅存的珍贵记忆。他太爱这个女孩,所以才会心甘情愿地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给予她。

  在这寒冷的夜晚,他的泪落了一地,那一刻,静安心疼他,却又有些不知所措。只有小心翼翼地为他擦眼泪,一遍遍地安慰着他。

  他用羌语哽咽地说,“静安,你知道的,我一直爱着你。”

  “一直都爱。”丹木把脸抬起来,认真地对她说道。

  2_

  关于静安的一切,丹木都小心翼翼地珍藏在了灵魂的最深处。

  他是在去年的那个初冬爱上她的。那一年,他们都只是二十岁的年纪。都是冬天出生的孩子,怕冷。丹木比静安大两个月。

  爱上她,起初是因为她的声音。她是校园广播站里的播音员,声音温暖恬静。每当她播音的时候,他都会在校园的某一处静静地聆听她的声音,仿佛是来自内心的慰藉。他通过学校的大喇叭听她的播音,听她讲述关于西藏的故事,听她缓缓地读着动人的文字。那一刻,他觉得静安就坐在他的面前,他在小石凳的这端聆听着她的低声耳语。

  他亦喜欢她的笑容,她笑起来的时候,纯净美好。

  对静安而言,他只是一个特别的少数民族男孩,一个普通的异性朋友。而静安于他而言,却如同雪域高原的雪莲花,圣洁,遥远。

  丹木总是觉得,静安不像一个从小在城市长大的女孩,她身上的许多特质更像一个少数民族的少女,纯净、恬淡、勤奋。她喜欢看书、画画、播音。喜欢用自己的文字记录生活中的细微美好。在大学里,静安总是努力地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丹木喜欢的就是这样的女孩,细致、温柔、独特。只是,于他,太过遥远。仿佛是在云端,而他,只能仰着头努力地守望着她。

  他爱她,这爱已经深入骨髓。

  寒假,丹木回到了老家。家乡的冬天白雪皑皑,白日里,他在高原上唱着根呷的歌,说着羌语,夜晚,与亲人们围着大火跳着欢快的锅庄舞。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个汉地的女子。想起她的笑容,想起她的声音,他的内心就会感到温暖。

  丹木知道静安喜欢藏族的饰品,所以在回学校以前,他去了文成公主驻足的藏区,为女孩买了刻了藏文的银色手镯,一把牛角梳和印有经文的哈达。想到女孩收到礼物时脸上露出的喜悦表情,他的心里就觉得幸福。

  他还让阿妈做了一双绣花鞋,他想把这双羌族的绣花鞋送给静安。送给他最爱的人。

  回校前,因为做绣花鞋的工序比较复杂,所以还没有完全绣好。他想只能下次再带给她了。他看见阿妈因为纳鞋子,手指上都磨出了茧子。他心疼他的阿妈,阿妈却笑着说,“没事的。你放心,阿妈会尽快给你的朋友做好。”

  那个傍晚,丹木把这些珍贵的礼物递给了静安。不知道是因为寒冷还是因为内心的紧张,他给静安戴手镯的时候,手在微微地颤抖。平日里他是一个开朗洒脱的羌族小伙子,可是在静安面前,他会不由得紧张,甚至害羞。也许,爱一个人才会这般小心翼翼吧。

  静安接过丹木的礼物,感动并喜悦。她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为了去藏区给她买东西,辗转坐了多久的汽车。她不知道他对她日日夜夜的牵念与疼惜。她更不会知道,他有多么爱她。

  她只是感动,并且微微地欢喜着。

  3_

  丹木觉得自己陷入了一片爱的泥沼。他越用力地想挣脱出来,反而越陷越深。那些为爱所付出的一切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开始坚持每天写日记。日记里全是静安的名字,全是有关于静安的点点滴滴。她今天穿了红色的衣服,她今天戴了新的发卡,她今天对自己微笑了,她今天给自己回了一条不长的短信……这是一个少年应该去做的事吗?这分明是一个少女在情窦初开的时候才有的用心与牵念啊。可是,他却心甘情愿这样记录着他与她的每一次遇见,每一次谈话,每一次微笑。

  他无处倾诉自己的爱,只能付诸笔端。他只是写给自己看,一遍遍地温习着他对静安最真挚最深刻的爱。

  阳春三月,细细的雨丝带着花香飘落了一地,细软、黏稠。丹木鼓起勇气,请静安去看电影。静安总是那么努力地学习,清晨很早起来看书,晚上直到凌晨才睡下。他心疼她,想让她看一场电影,放松一下。

  静安答应了他。

  那个晚上,他们在电影院里看了一部3D电影《爱丽丝梦游仙境》,一场关于梦的旅行。他听见静安在身边发出银铃般的笑声,他的心里觉得踏实,快乐。只要能带给她快乐,他自己也是幸福的。

  回来的路上,他们逛了夜市。静安在一个卖耳环的地摊上驻足了良久,让丹木给她挑一副好看的耳环。他拿起一副副漂亮的耳环在她的耳垂边比划着,十分认真。最后,他为静安选了一副红色的吊坠耳环,戴着,分外的喜庆与夺目。

  他为静安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极其用心的,不敢有丝毫的怠慢。与她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觉得异常珍贵。

  那个晚上,他用手机发去了很长的一段话,他终于按捺不住心底的爱了。丹木勇敢地告诉静安,其实,他一直都喜欢她。

  毫无疑问,他遭到了静安的拒绝。静安的理由是,她只想在大学里努力地追求自己的梦想,不希望一份多余的爱情阻碍了她奋斗的脚步。她是这样一个目标明确的女子。

  丹木虽然知道表白后会有这样的结果,但是他的心还是痛了。他是真的爱她呀。一个晚上,他辗转反侧,无法入睡。他还是决定,哪怕她不接受他,他也要执拗地爱下去。遇见一个自己真心疼爱的女孩是多么难,既然遇到了,就要坚持下去。

  他依然坚持每天在日记本里记下对静安的爱与思念,那是他唯一可以倾诉的对象。他仍会时常给静安发短信,每一次都很用心地编辑,内容很长很长,一字一句都发自肺腑。静安从未主动给他发短信,只是在他发过短信很久之后,才回过来一两句简单的话语。再短的话语,只要来自静安,丹木就会满足与快乐。哪怕只是两个字,他也舍不得删,视若珍宝。

  班里组织一场晚会,每人发了一个苹果。一个小小的苹果,他都舍不得吃,而是将它满怀真挚情意地递到了静安的手中。

  丹木心里明白,他们之间隔着太远的距离,有着太多的不同。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家庭。可是,他不怕这些差异。只要还有一丝的希望,他就愿意一直等下去。

  他一直相信。只要有爱,就会有奇迹。

  4_

  他等待着奇迹。可是,奇迹一直没有在他的身上降临。他所承受的反而是更多的苦痛。

  六月初,丹木觉得自己的鼻骨很痛。去医院检查,才知道是自己小时候摔了一跤,碰了鼻子,留下的病根。医生说,要做手术。

  一个人在病痛的时候,越发显得脆弱,越发地渴望被爱。在他做手术的前一天晚上,他忍着痛给静安发去了一条很长很长的短信。

  “静安,还好吧?这几天雨下疯了,让我很孤寂。遇见,本来就是一件不确定的事情。在你平静的生活里,来左右你的情绪,打乱你的计划。但正是这样的不确定让你对生活有了勇气、信念和信心。因为你不知道,就在一瞬间,一个人会毫无准备地来到你的生活,让你呼吸错乱,让你爱到骨子里。你会因为她的快乐而快乐,会因为她的伤心而伤心,你会毫无理由地对她好,毫无怨言地关心她。即使她,没有感觉到。你会很努力很努力地改变着自己,很辛苦,但不会感觉到累。一个人的时候你会想起她,夜深的时候你会挂念她。你的每句话他都会很在乎,你的每个微笑他都会感到温暖,你们在一起的分分秒秒都会成为他生命里的一部分。静安,遇见是美丽的,即使要承受很多苦痛。明天上午我就要做手术了,这是我今晚的温暖。晚安。”

  手术很成功,他在昏迷中也会感到鼻骨的阵阵刺痛。手术后的他浑身无力,他知道,他想念她。

  第二天,静安提着水果来看望他。那一天,她穿着白色的长裙,头发微微地卷曲着,披在双肩。他觉得,静安就像天使一样。见了心爱的人,他的病痛瞬间便好了一大半。

  静安坐在床边给他小心翼翼地剥荔枝,然后将荔枝雪白的瓤喂给他吃。丹木想喝水,她就将白开水倒在碗里,用勺子一点点地喂给他喝。那一刻,丹木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被宠爱的孩子。

  静安不敢对他好,怕自己一旦对他稍有关怀,就会让他错以为是爱。她怕这个爱自己的人会越陷越深。他不同于曾经爱过她的任何一个男孩。他真诚、朴实、坚毅、善良,爱得至情至真。静安只是喜欢这个男孩的性情,但是,那不是爱。她害怕伤害,所以执意拒绝。

  之后的那些日子,静安没有再去医院看丹木。哪怕她的心里是牵念他的,她也不敢。有天晚上,丹木打电话给她,他在电话那头说,“静安,你穿裙子的时候,真美。等我出院了,我要给你买一件最漂亮的裙子。”

  静安急了,一再地拒绝。她说,“你不要买,买了我也不会穿的。”她真怕欠他更多的人情。

  在丹木承受着病痛的时候,他的脑子里浮现着的依然是静安的面容。他还在想着,怎样做,才能带给这个心爱的人更多的幸福。真心爱一个人了,就是这样的固执。不爱,也一样固执。仿佛是一场内心拔河,谁也不肯松了手中的绳索。只怕,一松手,事情便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了。一个人,站在这端,唯恐失了爱;另一个人,站在那端,只怕爱上了。这感情的事,便是这般肝肠寸断。

  5_

  丹木出院的时候,正是栀子花盛开的时节。走在校园的小径上,阵阵清香沁人心脾。丹木知道,静安喜爱这芬芳洁白的花朵。

  那一天去逛街,看到一位老阿婆在卖栀子花。一束束洁净的栀子装在竹编的花篮里,花瓣上的露水晶莹剔透。他想到了静安,便走上前去,买下了一束。

  回到学校,他找来塑料瓶,装上干净的水,将那束洁白的花朵插在瓶子里。看着这洁净的花朵,他好似看到了珍藏在他内心深处的爱情。他对静安的爱,也像这洁白的栀子花一般,干净、纯洁,带着芬芳。

  深夜,他把静安约了出来。在学校图书馆外面的竹林里,他从身后取出用塑料瓶装好的栀子花,小心翼翼地递给了静安。他的手又在不争气地颤动了。

  他说,“知道你喜欢栀子花,便买了一束给你。”

  静安满怀喜悦地接过栀子花,内心却无端地感伤起来。丹木对她越好,她对他越怀着愧疚之心。

  她告诉丹木,她的心里一直有一个爱着的人,她忘不了那个人。

  丹木执起她的手,眼神坚定。他说,“静安,我会等你。等你与我在一起。”他在黑夜里为她轻声地唱着羌族的情歌,眼里含着热泪。

  哪怕这爱没有希望,他也无法回头了。心里有再多的苦再多的累他都能扛住,只要静安能让他等着她,就已足够。他知道自己不同于身边的男孩,他对静安的爱也不同于别人。她的眉目,她的一颦一笑,她的举手投足,早已深深地镌刻在了他的生命里。他是在用整个生命来爱她呀。

  睡前,他又给静安发了一条饱含真情的短信。

  “静安,你知道吗?我想带你去看雪山,在大雪纷飞的时候;我想带你去若尔盖,去亲临九曲黄河第一湾的磅礴,在格桑花开的时候;我想带你去塔戈草原,飞驰在羊群的歌声里,在薰衣草盛开的时候;我想带你去康定,去跑马,去聆听康定情歌,去触及美丽的爱情故事……这些时候,带上你的画板,带上相机,带上微笑。为何不能这样呢?只要你愿意,我们一定会到那些美丽的地方,去爱琴海,去天涯海角。校园里,满是栀子花的芳香。我等你,没有理由。”

  很快,暑假到了。为了送静安上火车,他没有与同伴一起回家。当然,他没有告诉静安这些,只说没有买到回去的火车票。

  静安离开的那个晚上,丹木去送她。他在月台上轻轻地拥抱了她,很笨拙的拥抱,却是源于内心的深爱。

  火车靠了站,他拉着静安的手向静安所在的车厢奔跑着。他只是想保护着她,一直这样疼爱她。

  火车发出了轰鸣声,丹木透过车窗看着他心爱的女子,内心竟是百感交集。火车开了,他给静安发去了短信,“其实,之前没有买票,是因为想送你。只是不想让你知道,所以一直没这样说。现在,我踏实了许多。”

  6_

  几天之后,丹木也坐上了回四川阿坝的火车。

  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被父亲安排去了一个深山做工。每天早晨五点,他便起床为工人们煮饭烧菜,很是艰辛。

  高原上很冷,他没有厚的衣服,闲下来的时候,只能颤抖着身子躺在床上。一躺下来,他便开始思念静安。他在想,这一刻,她在做什么呢?是在看书吗,还是在安静地画画呢?静安在他的心里永远都像一朵盛开的栀子花一般,洁净,芬芳,让他着迷。

  他试图给静安打电话,但是因为高原上信号不好。总是说了几句就匆匆地挂断了。

  他给静安买了一条藏式的项链,一幅布达拉宫的画,一张西藏的航拍海拔图。他知道静安的内心一直向往着那片圣地。那张西藏的航拍海拔图上全是藏文注的地名,丹木怕静安看不懂,他就把它全部翻译过来,把汉字写在小标签上,再一一贴在上面。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一位藏族的老爷爷一直帮着他。只要能带给静安快乐,他什么都愿意做。

  在藏区的那段日子里,丹木每天转动着一排排的转经筒,一次次地围着佛塔祈祷。藏族的老阿妈说,转经筒会给人带来爱与幸福,会实现心中的梦想。

  只是他不知道,不是他坚持,她就在;不是他爱,她就来;不是他等,她就候;不是他付出,她就懂。爱得越深,注定伤得也就越深。

  那天早晨,他像平常一样忙着给工人做饭,突然接到了静安的电话。他喜出望外,但是电话那头熟悉的声音却对他说,“丹木,我已经与我爱的人在一起了。不要再爱我了,我们还是做朋友吧。我们是不会有未来的。”

  他不知道是怎样挂断了电话,他只觉得心中翻江倒海般的难受,一瞬间,眼泪倾泻而下。他的心里想起了很多很多,想起了送她栀子花的时候,她露出的喜悦笑脸,想起了在他生病时,她一勺一勺地喂他喝水,想起了她听他讲述往事时,泪湿的眼眶……它们像搅乱的麻绳一样捆绑着他的心身,让他近乎窒息。

  原来,最真的心是会流下鲜血的。

  他感觉到冷,躺在床上,瑟缩着身子。眼泪落满了脸颊。

  7_

  失爱的痛,像针刺着心脏。走一步,就会钻心地痛。但是,他能做的,唯有把痛藏在心底,勇敢地生活下去。

  高原上下了一场好大好大的雨,丹木的衣服湿透了。这雨水让他感到无尽的怅惘,心里也潮湿了一片。这段日子,他常常一个人去深山,去寻找儿时的快乐。去看花开花落,他是那样的孤单与沉默。

  有时候,他会蹲在小溪边聆听溪水流动的哗哗声。一听,就是很久很久。

  他的心里一直有静安的面容,挥之不去。他不恨她,一点都不恨。他知道,这世上的爱是不能强求的。他也不后悔自己爱上了她。他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去爱她,这一辈子,他也只会去爱她一个人了。

  他忘不了她。哪怕,这一刻,她已与她爱的人在一起了。

  那一阵子,他的精神总有些恍惚。有一次,因为开车前忘了检查刹车,差一点出了车祸。经历了地震,经历了人生中的生离死别,他早已对自己的生死看得很淡了。他并不畏惧死亡。他畏惧的只是,他深爱的人根本就没有爱过他。

  回校前,姑姑因为车祸永远地离开了。所有的疾苦都聚集在了一起。他不敢在人前哭,只是在角落里默默地掉眼泪。在姑姑的灵堂前,他跪在地上,给每一个走进来的亲人磕头,内心早已痛到麻木。收拾东西返校,阿妈说,绣花鞋做好了,在衣柜里。丹木拿起绣花鞋放在书包里,却又拿出来放回。绣花鞋本无情,只是送鞋的人有情,接受鞋的人若是不懂,那又何必委屈了那双绣花鞋呢?

  他把那条藏式的项链、那幅布达拉宫的画、那张西藏的航拍图、那双鞋一起留在了高原。留给了那片洁净的天地。

  8_

  开学了,校园里到处都是欢声笑语。丹木快乐不起来,他的心一直沉在痛苦里。

  他在想,若是在校园里碰见了静安,他一定转身离开。

  可是,当他有一天真的在校园的林荫小道上碰到静安的时候,他的脚步却再也移不开了。静安还是像往常一样对他微笑,但是眼里有掩饰不了的忧伤,他也木讷地报之以微笑。

  这微笑,将他压抑在内心里的情愫又溢了上来。他又怎能佯装不认识?

  后来,他得知,静安与她爱的人分手了。

  他不需要了解他们的故事,他更不需要了解他们分手的原因。他只知道自己还深深地爱着她,就如同爱着自己另一半生命。

  他还是会在每天睡前写下关于她的日记。这个习惯,从去年的冬天,一直坚持到了今年的冬天。他对静安的爱,也整整持续了一年。他依然在等待,等待着静安接受他的爱。

  静安去聋哑学校看那里的残疾儿童,他也跟着她去,为她做苦力,帮她提东西。看着静安在小朋友面前快乐天真的样子,他感到欣慰。因为,这个女子,是他深爱的人。她的善良,她的优秀,她的努力都是属于他的骄傲。

  静安给大一的学弟学妹上诗歌朗诵技巧课,他专程跑去听。她在讲台上绘声绘色地讲说着,沉稳且优雅。他心里觉得欢喜,但是他一直不敢抬头看她。只是低着头认真地聆听着。静安为大家朗诵诗歌,关于地震的诗歌,他的眼眶瞬间就湿润了。这是他爱的女子呀,多么贴近他的内心。只要有她在的地方,他的灵魂就不会荒芜。这魂牵梦绕着的爱,是苦亦是甜。

  冬天又到了。他去超市买东西,会带回来一大袋新鲜的苹果给静安。他说,风大干燥,多吃点水果对身体好。

  去逛街,看到一条大红色的围巾,便买回来满心欢喜地送给静安。那红,几近艳俗。但是他就是觉得静安戴着好看。

  他对静安的爱从未改变过。

  他开始在一个藏族朋友那里学藏语,他与静安有一个共同的心愿,就是去西藏。他热爱藏语。他想,等他把藏语学会了,就去西藏支教。

  学了一阵子藏语,他便在纸上用藏语工整地写下仓央嘉措的情诗给静安。这其中,饱含着太深太深的爱。

  静安终究被丹木的真心打动了。遇见许多人,经历过许多故事,最终发现,丹木才是这二十年来最爱她的人。

  谁会像他一样,爱你爱得入了骨髓?

  9_

  这些回忆在丹木的脑海里放电影一般掠过。

  他深情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女子,重复着那句话,“静安,我一直都爱着你。”

  静安的眼泪轻轻地落了下来,说着,“我知道。我知道。”

  “没有人,比你更爱我。”

  那一刻,丹木紧紧地拥抱她,似乎再也不愿放开。

  这年冬天,静安终于接受了丹木的爱。为了丹木,她学着织围巾,学着纳鞋垫,学着煮饭做菜。她在想,丹木曾经有多爱她,她便要加倍地对他好。

  丹木与她一般高。为了他,她不再穿高跟鞋,总是穿着布鞋。在被爱的同时,她已经渐渐学会了爱。她想感谢这个羌族的小伙子,让她拥有一份最为真挚最为恒久的爱情。

  后来,丹木把那双阿妈做的绣花鞋亲手穿在了她的脚上,不大不小,刚合适。

  大学毕业以后,丹木与静安去了西藏的一个偏远小学支教。丹木教孩子们数学、语文及英语,静安教孩子们美术音乐。学生们都亲切地唤他们“阿爸”“阿妈”。他们给那里的孩子们带去了更多的爱与希望。

  高原的条件很艰苦,每天睡在帐篷里。下雨的时候,必须撑着伞才能睡觉。平日里只能吃糌粑与酥油茶,身体缺失了太多的营养。相比内地,他们承受的苦要多得多。但是他们愿意在自己有限的时光里为了爱的土地,奉献自己最珍贵的青春与生命。

  他们在拉萨的大昭寺朝拜,在塔戈草原骑着奔马歌唱,在雪山上看大片大片的雪花落在掌心。静安永远是丹木生命里的那朵雪莲花,圣洁、芬芳。

  以后的路还很长很长,但是因为彼此懂得,彼此珍惜,再艰辛的路途都会铺满爱的花朵。

  要相信,只要有爱,就会有奇迹。

 再见,雪莲花女子

  1_

  清晨六点钟,远涵坐上了从拉萨开往桑耶镇的大巴车。车上有许多藏族人,他们的身上夹杂着糌粑与甜茶的味道,气味浓烈。

  此刻的拉萨依旧被夜雨笼罩着,四处亮着路灯。他坐在车上靠后的位置,早餐是在路边买的鸡蛋饼,吃完早餐便将外套罩在脸上,隔开光与空气中混杂的各种气味,以便更快地进入睡眠状态。

  从睡梦中醒来已是两个多小时后,一缕刺眼的阳光偷偷的从没有拉严实的窗帘细缝里透进来,刚好照在他的脸上。这时他才意识到罩在脸上的衣服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滑落,空气中混杂的各种气味似乎也淡了一点。他揉了揉眼睛,捡起脚下的衣服,拨开窗帘看向窗外,车正驶过山南地区泽当镇。

  小镇的清晨是美好的,淡淡的阳光,静静的街道,想必是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太阳出来得较晚。此时街道两旁的铺面尚未营业,路上行人也很少,显得十分寂静。他看到藏族人用砖砌的房屋,大都不会超过三层,窗棂与屋檐有手绘的彩色纹样,店铺的招牌有汉文亦有藏文。

  大巴车驶出街道后,视野逐渐开阔。远处峰峦叠嶂,山中白色云雾缭绕,城市的繁华与喧闹随着车子的前行被拉得越来越远。近处可见如丝带般的河流,河边有成片的绿色树木,路边有牧羊人赶着成群的小羊羔。

  接着车驶过孜隆山,目之所及尽是荒山秃岭。亦可看见大片沙化的山丘,严酷的自然条件限制了许多植被的生存,只有为数不多的超旱生半乔木和灌木顽强地生长着。

  车抵达桑耶镇汽车站后,他转乘了去往青朴修行地的班车。藏族阿佳的头饰让他着迷,粗粗的辫子上镶着绿松石与巴珠。车在高山上蜿蜒行驶,海拔越来越高。抬起头向上看,云雾近在咫尺。

  班车停在了山脚,他下了车,问路旁的藏族老人青朴修行地如何前往,藏族老人一直摇着头,示意他不会说汉语。

  “我也去青朴修行地,你跟着我走吧。”一个刚从车中走下来的年轻女人对他说。

  这个年轻女人穿着藏红色的棉麻连身裙,宽大且长,裙角及到脚踝,白棉麻无袖外衣。长长的头发蔓延到腰际,似茂盛的吊兰。她对他微笑,眼睛像一弯月牙。她的眼神中是带着善意的,有着温和的光。

  他们结伴走在了去往修行地的山路上。

  “我叫远涵,你呢?”

  “薇莲。”

  “真好听的名字,让我想起了盛开在高原上的雪莲花。我是西安人,还在读大二,趁着暑假来西藏旅行。”

  “那你应该才二十岁吧,多么好的年纪。我比你大八岁呢,你可以叫我薇莲姐。我在云南束河古镇开了一家棉麻的服饰店,这次来西藏,是为了去阿里转山。”

  ……

  一路上的交谈,他们渐渐地熟络起来。

  2_

  他们先行至青朴寺,再沿着寺庙后方的山路向上走。山势陡峭,蜿蜒曲折,空气也越发的稀薄,越往上走越是气喘不断,此刻的海拔已是四千三百米。他们停下脚步歇息一会儿,远涵双目远眺,此处三面环山,山谷正南面敞开处正对着雅鲁藏布江的宽广河谷,景势巍峨壮观。由于深居大山深处,江水不食人间烟火般地激扬着,茂密的植被也纯真地吐出嫩绿。如此寥廓的美景,使得他忘却了路途的艰辛。

  路途中除了美丽的风景还有漂亮的五彩风马旗,窄小崎岖的山路上还会不断遇到去转青朴修行地的虔诚藏民。有白发苍苍的老人,有风朴沧桑的中年人,还有稚嫩纯真的小孩,他们都是一脸的虔诚,目光纯净而坚韧。每每遇见他们,薇莲总会停下脚步,双手合十,低眉微笑地说声“扎西德勒”。与此同时,这些藏民也同样报以和善的微笑与相应的礼节。

  登至纳瑞山腰,便到了青朴修行地。此地有一百零八个修行洞,每一处修行洞都充满了厚重的历史沧桑,流溢出殷殷佛意。四周都是先行修法者遗留下的彩色的经幡与玛尼石,以及生生不息的慈悲精神。历代以来众多高僧大德和凡夫俗子都将这里当成修身悟道的圣地。

  他们走进第一个修行洞中,洞内光线昏暗,一位年长的喇嘛盘腿端坐着,手中转着转经筒,口念六字真言。面前是一叠厚厚的经书。洞内摆设极为简单,正中间挂着莲花生大师的画像,酥油灯在幽暗中散发出微光。喇嘛给予他们每人一杯水,喝在嘴里甜甜的,似乎是甘露水的味道。薇莲把昨日在桑耶寺求得的加持黄布条献给了老菩萨一条,他们又各自取出一些零钱放在桌子上,拜了莲花生大师,然后走出洞内。

  沿着山路走进一个又一个修行洞,洞中的修行者面貌不一,但那颗唯虔唯诚的心却让远涵为之敬叹。修行者隐匿在这一片神圣的山野之中,日夜与大自然,与风马旗,与经书为伴,安于清贫,执于信仰。青朴修行地保留了一种原本纯真、清明、庄严的朴素。

  在最美的山顶垭口他们遇见了一位年轻的阿尼,她的修行洞中有数位圣尊脚印。她稍微会说一些汉语,告知他们已经在洞中住了三年,并且会一直住下去。远涵问起修行洞的由来,她说寺院分给的,有一些是自己修建,大家一起帮忙把建筑材料背上山。他们盘腿坐在她的榻前,时而听她诵经,时而和她聊天,有一搭没一搭。她那么美,活像一尊菩萨。

  下山的时候,遇上了大雨。他们在一个修行洞内等雨停下来后又继续上路了。大雨过后,本就狭窄崎岖的山路变得更为泥泞,难以行走。薇莲穿着绣花鞋,走在泥地上老是打滑,有好几次都差点跌倒。远涵走在前面,不住地回头看她,叮嘱她要小心点。他很想伸手去扶她,可是他想着毕竟是陌路相逢的人,这样未免会有些唐突。

  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从包里取出雨伞,并把伞的一端递给她。说,路太滑,你抓紧它,我用这个带着你走。

  赶回桑耶镇的时候,已是傍晚,镇上已经没有回拉萨的班车。他们只好选择走回去,顺便碰碰运气,看能不能遇到顺风车。

  走着走着,一片金黄色的麦田映入眼帘,麦田旁边还有一间独门小院儿。门口写着旅馆及联系电话,因为地方略偏,并没有住客,从铁门望去,小小的院子,只有一间房,几个铺位。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打了电话,25元一张铺位。

  天色已晚,走回去是不可能了。两个人,整座小院,还能守望桑耶寺与麦田。他们留了下来。

  晚上,六人间的房间只住着他们两个人,其他四个床位都空着。薇莲的床就在他的对面,他们之间的距离只有两米。

  夜,静悄悄的,只听到窗外的雨声,滴滴答答,仿佛永远都下不完。空气里散发着麦子和泥土的味道。

  “你睡了吗?”远涵轻轻地问。

  “没有。你也睡不着吗?”

  “我可以在薇莲后面不加上姐姐吗?虽然你比我大几岁,但是我觉得你就像小孩儿一样,有一颗孩童的心。”

  停顿了一分钟,他接着说,“你让我有一种想要保护的感觉。”

  “行,那你就叫我薇莲吧。”他在黑暗里看不见她的脸,可是她的声音让他知道,她一定是微笑着说出那句话的。

  “你觉得那些山中的修行人苦吗?”他问。

  “说到清苦,也只是对于在家人,人因有欲而觉得清贫难忍,而真正隐居深山的修行人,除去灵性修行,是与自然为伴。他们早已不愿意再回到世间,这无穷尽的浑水。路上与朝圣的藏民或阿尼碰面,相互微笑致意的时刻都如同洗礼。”薇莲的每一句话都如此入心。

  不知为何,身边有这样一个特别的女人相伴,他觉得安稳。远涵似乎能够听到她熟睡后发出的均匀呼吸,这呼吸混合着泥土与麦子的香味一起钻进他的体内。他枕着松软的枕头,却久久无法入睡。

  此时,窗外的雨似乎下得更大了些,雨水滴滴答答,亲吻着大地,敲击着他的心房,也敲进了他的记忆深处。多年后的雨夜,他无数次地梦回此景。

  3_

  次日清晨,他们坐上了返回拉萨的班车。五个小时后,他们回到了圣城拉萨。午后的拉萨日光强烈,但是天空湛蓝如洗,让人见着就会心生愉悦。

  “薇莲,这之后,你在西藏还有什么打算吗?”远涵小心地问。他心里似乎对这个女子有了一份依恋,他希望自己能跟随在她身边。他被她身上独特的气质所吸引,那气质带着一种野生的自然张力。

  “还会在拉萨停留几天,然后去往阿里,转冈仁波齐神山。”

  “我没有带边防证,无法进入阿里,并且我已经买了几天后回西安的火车票。你在拉萨的这几天我可不可以跟着你?”远涵的话语近乎一种乞求。

  “可以啊,我的身边还多了个保镖呢。”

  “是最帅的保镖。”远涵戴上墨镜说。

  薇莲看着他装酷的样子,笑得直不起腰。

  薇莲带着远涵去了拉萨的一个集市,她说,“想要买鱼。”

  远涵问她,“是否想在午餐的时候做鱼。”

  她说,“不,是放生。”

  买好了鱼,薇莲引着他来到了拉萨河边,河边的石堆上挂着五彩的经幡。薇莲将鱼儿从塑料袋里放出来,那些鱼在水中扑腾了几下,然后四散游走,有一种重生后的欢愉。有一条小鱼夹在了岸边石缝中,她将它轻轻捡起,然后再次放入河水中。

  “你会经常放生吗?”他问。

  她微笑地说,“是的,因为这也是一种慈悲。”

  “你信仰藏传佛教?”

  “信仰。会去读一些关于佛理的书,每天坚持打坐,喜欢去大自然中打坐,使身与心都得到清净。”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因为几年前,我出了一次事故。喝醉了酒,从五楼直接摔下来,没有失去生命,只是肝脏破裂表皮挫伤。因为曾如此近距离地接近死亡,所以康复之后开始与藏传佛教结缘。他让我懂得生命的真实意义,并找到了自己最本初的慈悲心与善心。”

  远涵在薇莲风轻云淡的语气中,感受到了生命的坚韧,以及寻找生命本真的路途。

  薇莲带着远涵去了八廓街的玛吉阿米餐厅吃午餐。沿着窄小的楼道走上去,远涵发现餐厅里早已人满为患,他问一旁的薇莲,“为何这家餐厅生意这样好?”

  薇莲说,“玛吉阿米,藏语中即‘未嫁娘’之意。玛吉阿米这个名字,出自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的情诗,相传是仓央嘉措情人的名字。这里是当年仓央嘉措与玛吉阿米幽会的地方。”

  餐厅有着浓郁的西藏风情,他们品尝了菠菜奶油汤、青稞饼酸萝卜牛肉、藏家水汽粑粑浇羊肉块、土豆馍馍、酸奶糌粑丸子。还喝了清茶。

  他觉得糌粑的味道有些不适,可身边的薇莲却吃得很满足。他好奇地问她,“藏族人的食物你吃得惯吗?”

  “很好吃呢,其实人与食物之间也是有着缘分的。”薇莲一脸肯定地回答道。

  吃完午餐后,他们逛八廓街。

  薇莲告诉他,“来到一个地方,首先应了解当地的文化,要不然只能是走马观花的看客,无法入心。

  “了解拉萨,应先体悟属于这个地方特有的建筑。你看,这里房屋的墙大都是白色的,是因为白色代表了藏民心中最神圣的雪山。”

  4_

  她没有带他在人声喧闹的八廓街停留太久,而是带他去了附近的老巷子。

  她一边拍着藏式的窗子,一边对远涵说,“相比八廓街的喧闹,我更喜欢一个人带着相机逛逛附近的古巷子。上次无意间走进一个名叫‘贡桑孜’的居民大院,被里面的建筑所吸引。院子里种满了花卉。几个藏族小孩从下午一直陪着我到夜晚。在古院里与藏族的小孩们聊天,给他们拍照,看他们跳皮筋。彼此之间有了信任。小孩们告诉我他们的名字:尼玛卓嘎、白马仁增、次仁卓玛、晋美旺扎、贡嘎、赤列玉珍、旦增次央。喜欢他们纯真的大眼睛。尼玛卓嘎十二岁,在这群孩子中数她最大。她善良,懂礼貌,会说汉语。在与孩子们的交谈中她为我翻译,还送给我几个玩具戒指。晚上大家坐在院子里说话,他们教我说藏语,给我唱藏歌。怕我找不到回去的路,他们一直送我到巷子外,将我送上巷子外的出租车,他们在后面大声地问,阿姨,明天你还会再来吗?一定要再来找我们玩,好吗?”

  远涵笑着说,“为什么要叫你阿姨?应该叫你姐姐,漂亮姐姐。”

  “姐姐?我比他们可大了将近二十岁呢。若是姐姐,也是老姐姐了。”

  在路上薇莲看见一个趴在地上的藏族小孩,她笑着叫小孩宝贝,双腿跪在地上,取出相机拍下了孩子欢笑的脸。小孩的母亲微笑着站在一旁。

  之后他好奇地问,“许多藏族人很排斥外界人拍他们,可是为何刚才那位藏族阿妈却很乐意你去拍她的孩子?”

  “因为刚才那个小孩是趴在地上的,而我是跪着去拍他,而不是从上往下。我与拍摄的对象处于一个对等的状态。他的母亲信任我,是因为我先给予了他们一份尊重。你需要让你的摄影作品会说话,那你在拍摄的过程中就要用心与之交谈。你不用感情,就算拍了几百张也不会出一张好照片,这是对应的。当你了解他们,就会懂得什么样的画面是最自然的美。”

  薇莲说完这番话后,又去前面给另一个藏族小孩拍照。他注视着她的背影,她那如吊兰一般的长发在日光下散开,平和有光。

  傍晚六点,薇莲带着远涵去老巷子里的光明老茶馆喝甜茶。刚进老茶馆,大雨就倾盆而下,不一会儿便听到了塑料帐篷上发出阵阵巨大的敲击声。

  “看,下冰雹了!”薇莲伸手指向窗外。

  远涵从未见过七月的冰雹,欣喜不已地望着窗外。大颗大颗的冰雹如撒豆子一般落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

  茶馆里喝茶的藏族老人们一边喝着茶一边也望向窗外,他们脸上的沟壑是如此清晰,写满了岁月的痕迹。

  他在茶馆的一隅,静观着藏族阿佳端着茶壶忙碌的身影,老人们饱经风霜的脸,康巴汉子们聚在一起闲聊时的神情,小孩脸上的高原红以及身边这个年轻的女人。

  她轻轻地端起杯子,喝了一口甜茶后,一直望着窗外。她真像一幅画,他这样想。

  他们静静地听着冰雹敲打地面,敲打帐篷的巨大声响,久久未曾说一句话。仿佛都各怀着无法诉说的心事。

  时光静默地前行,远涵渐渐感觉到了这个美丽女人身上散发出的巨大磁场,吸引着他,使他着迷,让他跟随着内心的声音,一点点离美好的愿景更近。可是不知为何,他忽然不敢正视这个女人的眼睛,他不知是内心敬畏,还是害怕坠入黑洞后的孤独。

  5_

  拉萨的天暗得很晚,直到晚上九点半,天才渐渐黑下来。此刻,灯光耀人眼目。他们坐在大昭寺前的广场上,看着藏族人朝拜。冰雹早已停了下来,微微的凉风让远涵禁不住打了个寒战,可他更担心身边的薇莲着凉。他把身上的外套脱了下来,披在了她的双肩。

  放眼望去,来自四面八方的朝拜者磕着长头,还有许多藏族人沿着八廓街转经,这是藏传佛教徒步转经的习俗。主要的转经道有内、中、外三条。八廓街属于中圈。

  这些朝圣者右手摇动转经筒,左手持珠,口中低诵着六字真言,沿着顺时针方向周而复始地行走。他们会在随身的布袋里装上糌粑和甜茶,饿的时候用来充饥。这些藏民的眼神清澈,信仰让他们从内而外散发出一种微光,生出一种坚不可摧的力量。

  凌晨之后,大昭寺前的游客已不多。留在这儿的,大多是朝拜的藏族人。

  远涵仍静静地坐在大昭寺前,看着朝圣者口念经文,双手合十,全身匍匐在地,然后站起来,走三步,再五体投地。此时此刻,他们对世俗中的功名利禄、锦衣玉食无一丝执念。远涵惊叹于以如此直接、坦诚的方式呈现出的生命状态。

  一位藏族男人拄着拐杖从远涵与薇莲身边经过,口中诵着六字真言。他们发现,他只有一条腿,却依然拄着拐杖行走。他艰难地走到大昭寺前,放下拐杖,一遍遍地磕头。好似身体与常人并无异样。心中的执念,使得他原本残缺的身体变得完整。

  那一刻,远涵觉得大昭寺有一种神奇的力量,世俗中的种种都得以隔离,只留下纯真、安定与旷远。

  薇莲开始教远涵禅坐。

  “你要坐姿稳固如青山,内心才会坚定旷达。禅定所散发出的慈悲,会通过你的眼睛轻柔、温和地释放出来,你的视线从而变得慈悲。你要在内心告诉自己,把心带回家,你的内心就会安住良善、爱与觉知。

  “禅坐会让你镇定清静,净除烦忧,变得柔软、随适与专注。”

  他在薇莲的引领下渐渐进入了一种安详的状态,内心积聚已久的悲伤、疼痛慢慢蒸发。他在本觉中放松自己并唤醒了内在的觉察和清晰的洞见。他的眼泪从眼角溢出,顺着棱角分明的脸颊滑落下来。

  薇莲起身对远涵说,“你留在这儿禅坐,我去绕大昭寺磕长头。等我回来。”

  他心里想跟随她去,可他怕自己会打扰到她,所以他点了点头。

  薇莲走后,他心中那股安定的力量似乎也被抽离,他的内心开始慌乱。二十分钟后,他起身沿着转经道寻找那个让他得以静定下来的身影。

  他走得很快,远远的就看见薇莲三步伏地一拜,她做这样的朝拜是如此虔诚与自然。他不敢走近,亦不愿离去,只是一直在远处默默地跟随着她。从后面望去,在她一伏一起之间,那乌黑的及腰长发便潮涨潮落,仿佛每一缕青丝都是一只飞翔的鸟儿,它们扑打着双翼,飞向一个祥和柔美的世界。

  两个小时后,天空下起了小雨。薇莲在雨中依然没有停止朝拜,薇莲淋着雨,他亦淋着雨。远涵想,虽然我没有陪她一起磕长头,但是我们在同一片雨里,多好啊。

  在雨中,她磕了一个晚上,他也跟随着淋了一个晚上,三步一停。

  薇莲回来的时候,浑身早已湿透。那时候,她才发现,其实远涵一个晚上都跟着她,他的全身也被雨水浸湿了。薇莲看着他被雨水打湿的脸,心疼地拿出纸巾为他擦拭。

  “你怎么这么傻。”她嗔怪他。

  “薇莲,我只是想在你看不到的地方保护你。”远涵说这句话的时候依然不敢看她的眼睛。

  6_

  从大昭寺出来后,已是凌晨五点。他们入住一家藏式的家庭客栈内。睡了一天,醒来时已是傍晚。他们在客栈附近的小餐馆里一人吃了一份藏面。

  入夜后,薇莲带着远涵来到了雪雁街地下一层的青唐酒吧。

  薇莲说,“这家酒吧是我几个朋友开的,酒吧有自己的乐队,晚上会来唱歌。他们唱的是民谣,你一定会喜欢。”

  进了酒吧后,他们找了一个喜欢的位置。刚坐下,酒吧里的几个人就过来打招呼。有人打趣地问薇莲,“他是你的新男朋友吗?”

  远涵羞得面红耳赤,薇莲反倒很轻松地就回答了,“他啊,是我在路上捡来的一个小王子。”

  薇莲给了他一个倒满酒的杯子,然后自己也端起一个酒杯,将他介绍给酒吧里认识的朋友。

  “远涵,这是我的朋友央金,是一个画家。她是一个北方女孩,但是从小就有佛缘。几年前,她来到拉萨,跟随一位上师学习佛理。她在拉萨画油画,还经营了一家原创手工店。她本名其实不叫央金,而是叫灵萱。央金是她自己起的藏族名字,如今她越来越像一个藏族女人了。

  “这是音乐创作人嵇翔,以前他是‘北漂’,现在他愿意当一个‘藏漂’。他一直有一个当老师的心愿,所以前几年去了林芝的百巴镇中学支教,给孩子们上音乐课。现在他每天晚上都会来这儿唱歌,他是青唐乐队的主唱。

  “这个人,我们都叫他超人,他曾经独自从西藏林芝徒步到新疆,穿着一双人字拖走了四个月的无人区。他是西藏摄影协会唯一一个没有照相机的会员,他大部分照片都是用手机拍摄,对拍摄画面的要求很高。他在西藏的第一年没有拍过一张照片,而是用这一年的时间观察藏族人的生活,之后才开始持续地为这片土地拍摄。”

  ……

  远涵一次次举起酒杯,与这些朋友干杯,听薇莲给他讲这些人的故事。他突然有了一种想要留在拉萨生活的冲动,可是他又想起了父母对他这个独生子的期望,想起了他曾对父亲许下大学毕业后一定要考上西北工业大学的研究生的诺言。他始终无法像这里的人一样,过得洒脱,并且快乐。

  薇莲带着他穿梭在这群人中间,她喝了许多酒,脸颊微红,比这两天他所见到的样子更加妩媚。

  嵇翔的歌声开始响起,酒吧里一阵欢呼声。他的歌声略显沙哑,有着一种自然而然的忧伤。他在歌声里唱着他心爱的拉萨,唱着他心爱的姑娘。

  薇莲似乎有了醉意,拉着远涵坐在了酒吧的一个暗处。

  她说,来,我们听他唱歌。

  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她将手机递给他看。手机上是一张受到极大创伤的脸,眼睛已红肿,脸上多处有凝结了的血块,嘴唇肿了一大圈,嘴角有血痕。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她便说,“这是半个月之前的我。”语气极其平静。

  他无法将面前这个面容优雅的女子与那张血肉模糊的脸联系在一起。

  “半个月前,我与男友来拉萨,准备去阿里转山。去阿里之前我们去了纳木措,就是在纳木措的那个晚上,我们发生了口角,他动手打了我。他出手很重,完全失去了理智。”

  “你没有哭着向他求饶吗?”

  “没有,我反而狠狠地望着他,对他说,有本事你今天打死我。我觉得脸上似火烧一般,血流到嘴角。咸且涩。那一刻,我一滴眼泪都没有掉下来。他被我的不屈服给激怒,不停地扇我耳光,我没有还手。”

  “为什么没有反抗?”

  “因为我爱这个男人。我爱了他四年,在一起一年。他是做音乐的,每次听他在台上唱歌,我的整颗心都会陷进去。他对我有致命的吸引力。他是一个很大男子主义的人,每次与他一起吃饭,他总是先吃完,然后在饭店外面等我,他从不会坐在我的旁边等着我。而我从不敢对他有丝毫抱怨。对他,我更多的是倾慕、敬仰与尊重。他不抽烟,而我烟龄九年,因为他不喜欢烟味,所以我强制把烟彻底戒除,戒烟至今已十一个月,就要满一年了。与他在一起,我变得更好,但也逐渐失去了自己。”

  “你们长期异地恋吗?”

  “不,我们在一起生活。去年结伴在越南停留了一个月,从南至北的旅程,从河内经湄公河到西贡再回到河内。其实他平常脾气并不是很坏,对我也很照顾。这一次他真的是让我看到了最原始的那个他。

  “夜宿纳木措半岛,那时已不想再和对方多说任何一句话,心死如灰。回拉萨的最后一段路,由他开车,一路无言,只等最后的结束。

  “车抵拉萨,各走东西。

  “从拉萨医院独自拍片取药回独居的小旅馆,路上搭的人力三轮。我把整张脸用围巾包住,戴着眼镜和帽子。不知踩三轮车的藏族师傅是如何觉察出我的伤口的。下车的时候,他从手腕上拿下一串佛珠递给我。他说,菩萨会保佑我的。

  “因为身处高原,伤口难愈,只好买了机票飞到平原城市养伤。我很想把当时拍的照片发在网上,让更多人知道他的本性。可我记起他曾对我说过的一段关于他的往事。

  “他是在醉鬼父亲的殴打中长大的。小时候,每天晚上父亲都会把他关在小屋里毒打一顿。以至于后来只要父亲不打他,他都不敢睡觉。毒打虐待,让他的心变得扭曲且缺乏安全感。

  “我开始原谅他,并且心疼他。因为明白那并非他的本性。他下手的时候,心里一定充满了恐惧与绝望。我觉得他是一个可怜的人。

  “有时候我会记起他对我的好。记得我初抵拉萨的第二天,和他一起在大昭寺门口打坐。我真正学会打坐,其实是他教的。也记得越南的那晚,从会安到芽庄的卧铺大巴上,他挑了最后一排两层连接在一起的三张通铺。我们睡在了别人都不愿意睡的最后一排,他说这样多好,与世无争,还可以抱抱。那是一些细微又重要的温柔时刻,真实柔软。”

  “你还会回到他身边吗?”

  “不会的,虽然我可以原谅他了,但这份感情已有了伤疤,回不去了。我也曾因为他的大男子主义想要离开他,可是我放不下。你知道那种想要离开一个人又离不开的痛苦吗?

  “这一次,我终于可以放下了。”

  那个晚上,薇莲喝了很多酒。平日美丽的长发显得异常寂寥,像长在山野里的一株植物,在风中发出凄清的呜咽声。

  她终于哭了,把脸埋在手心,嘤嘤地哭着。酒吧里的歌声很大,大得掩住了她的哭声,可是远涵听得见。那一阵阵的哭声像刀子一般割着他年轻的心。这个女人的哭声似乎让成千上万只忧伤的鸽子一下子飞进了他的心海。

  “你要是难受,就大声地哭出来吧!我把我的肩膀借给你。”远涵看着薇莲傻傻地说。他真的很想给这个女人一个厚实的依靠。

  薇莲真的就把脸俯在了他的肩膀上,双手紧紧搂着他的脖子。她的哭声与喘息声离他那样近,仿佛连在了他的身体里,如海潮一般敲打着他的心。她的身体贴着他,他浑身如火烧一般。她的气息萦绕着他,他的心在战栗,双手也在颤抖。

  他终于鼓起勇气将双手搭在了她的背上轻轻地说,“薇莲,有我在。有我在。”

  薇莲是真的醉了,靠在他的肩膀上说着醉话。渐渐的,她的哭声越来越小,也不说话了。她沉睡在了远涵的臂弯里。他一直紧紧地搂着她,动也不敢动。抱着这个女人的时候,他的心生疼,但是又有一种莫名的幸福感。他的心在剧烈地跳动着。

  “我喜欢你,薇莲。”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很轻很轻。轻得自己都听不见。因为他懂得,有些话永远只能说给自己听。

  薇莲就像一朵盛开在他生命里的雪莲花,如此圣洁。

  可他离这个女人太远,太远。

  7_

  薇莲醒来的时候,已是次日傍晚。她忘记了昨晚发生的事情。

  当她睁开眼睛的那一刻,看见远涵正在收拾行李。

  “你是明天的火车回西安吗?”她的话语里带着不舍。

  “是的,已经订好票了。父亲给我报了一个培训班,我必须赶明天早上的火车回去。”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低着头整理衣服,依旧不敢看她的眼睛。可是他听见她的声音,内心是有颤动的。

  “那你今晚再陪我去一次大昭寺吧。”薇莲说。

  入夜,他们再一次来到大昭寺前的广场静坐。远涵知道,这是与她在一起的最后一个晚上了。他看着灯火辉煌的大昭寺,心里却无比的寂寥。他想抓住什么,又觉得什么都无法抓住。

  分别,是注定会到来的事情。他逃避不了,也无力去挽留什么。他突然有些恨自己,恨自己为何如此渺小,恨自己为何还没有一个足够坚实的臂膀去保护心爱的女人,恨自己连争取的权利都没有。

  他的眼神在灯光中恍惚不定,似乎随时都会落下泪来。

  他跟着薇莲先禅定了一个小时,然后开始交谈。

  “你很喜欢来大昭寺?”他问她。

  “我所感知的最强烈的力量源泉,来自大昭寺。在西藏短暂停留,除去到周边寺院朝圣之外,更多的时间是徘徊在大昭寺广场。大昭寺广场,它是我初到拉萨抵达的第一站。有人说,偏爱是因为磁场和气的吸引。我想我定是偏爱这里的,广场的流浪狗、大昭寺门前磕长头的人群都让我心生欢喜。每每提及大昭寺,就像是说起自己的心上人。我至今都未曾走进寺内,仅是一圈圈地绕寺转经。月光下的一次次静坐,遇见的人、事都是善意与惊喜。”

  薇莲在说话的时候总有一种静定的力量。

  她接着说,“我们不需要自怜自艾。最强烈的痛苦平复之后,就该感谢苦难了。若是一路平安顺利,又如何看透与成长?希望自己是能够承受生活苦辣酸甜的根器。”

  “磕长头的时候,你内心孤独吗?”远涵不知为何会问她如此私密的问题。

  “孤独这两个字是有分量的,不能轻易提及。很多时候,我们好像并未真正明白磕长头的意义。它其实是件美好的事。心中想要积聚所有如宝资粮,用我们的身口意,全心地奉献出来。它让身体姿态舒缓优美,如同舞蹈,在每一次伏地起身里,不该仅仅是机械的外在仪式以及寻求数字的重复。”

  说完这段话后,他们之间开始沉默。

  长久的沉默后,远涵终于鼓起勇气。

  “薇莲,在青朴遇见你,是我前世的福报。这一路走来,我看到了你的坚定、勇敢、善良与纯洁。信念让你有一种温和而不可动摇的沉静。与你在一起,我逐渐丢弃了世俗里虚假的那个自己,你让我学会了与内心那个真实的自己拥抱,然后沉浸在浓厚的温柔、温暖、信心和力量之中。遇见你之后,有一种深沉而光明的笃定在我心中涌起。

  “你就像一朵洁白的雪莲花,在高原上散发出微光,这光里带着善与慈悲。而这束光,恰好被我看见。你的身上有一股巨大的磁场,一直吸引着我去靠近,可我又不敢靠近,甚至连你的眼睛我都未敢直视。

  “我只是想在离开西藏之前告诉你,薇莲,我喜欢你。”他说出最后那四个字的时候,声音是坚定的,目光是深邃的。

  她抬起脸,目不转睛地望着他。他的面容俊逸,眼睛大且深邃,嘴唇弧角分明。他还那样年轻,像一株正在发新叶的大树,有一种趋向于美意的张力,那种张力是充满挚诚的。

  她伸出手,指尖划过他的眼睛,鼻子,嘴唇,下巴。她的双眼一直看着他。

  他面露羞涩,“你为何一直看我?”

  “我喜欢这样看着你,你是我梦中的白衣少年,你的眼睛真好看。”

  “其实,我的眼里装满了沧桑,只是无人知晓。我虽外表稚嫩,但内心有着与外表截然不同的成熟。从小到大所经受的难堪与疼痛让我过早知道了世事的无常。”

  薇莲望向他的那一刻,有一种疼惜。她不会过多地问及他的过往,因为她能感知到一个人在人生的轨道中所要承受的痛。有些痛,与生俱来,或者说是早已注定,就如同她与他在短暂旅途中的相逢,而后别离。

  他在手机上打开音乐播放器,将一只耳塞递给她,她一听,是《大悲咒》,禅音缭绕。

  “我只把喜欢的事物与懂得的人分享。”

  “是,我懂。”

  他们相视而笑。

  “我看见了风。”

  她的眼睛望向前方,他顺着她看的方向望去。寂静中,高原上空雾气氤氲,丝丝缕缕,并不易发现。唯有内心静定,才能望见。

  对他们来说,在一起的时间已所剩无几。

  “你为何想来西藏?”薇莲问他。

  “在我十几岁的时候,就一直想要来此地,一直觉得这是一个可以让我找到自己的地方。爱上一个地方,是没有原因的。爱上一个人也一样。

  我现在依然不敢相信,不敢相信自己会在路途中遇到你。你有一种气质,让我心生莫名的喜欢。我已经许多年没有如此近距离地触碰过异性。你带给我一股向上的力量,一种向前的勇气。你是一个不平凡的女人。”他望向她的时候,是深情的。这一次,他终于敢去注视她的眼睛。

  她毫不躲闪地回望他的眼睛。

  “这只是一场梦。”

  “我知道。我不会忘了你曾在我的梦中出现过。”

  “你是我梦中的白衣少年。”

  他突然用他宽大的双手握住了她的右手,紧紧地,越来越用力,仿佛要把心中所有的遗憾与不舍都倾泻于此。

  几乎要把她揉碎。

  法王唱诵的铃声一遍遍响起,阿尼磕长头的优美姿态起起落落。人生所有的相遇也是这般起伏跌宕,无法既定。

  整整一个晚上,他们相伴在大昭寺前。就这样彼此静静地相伴在一起,不需要更多的言语。

  次日清晨,远涵提着行李准备赶往火车站,而薇莲也准备出发去阿里。告别时,薇莲从脖子上取下来一个老物件,戴在了远涵的身上。

  “这是一个尼泊尔老师傅纯手工做的掐丝度母的嘎乌盒,度母慈悲地加持世间一切事业、容貌、情感,使其圆满顺利。这个嘎乌陪我转过博达拉满缘塔,转过布达拉宫,转过大昭寺。今日将它送给你,愿它能庇佑你。

  “你真的很好,若是十年前的我,定会选择此刻的你,只怪此刻的我已经过了可以轻易去接受一份感情的年龄,你亦背负着生活的责难与使命。

  “远涵,别离后,不知我们今生是否能再见,只愿你一切安好。我会在转冈仁波齐神山的时候为你祈福的。”薇莲说这番话的时候,湿润了双眼。

  薇莲又递给了他一本红色封皮的书,他看了看封面,书名叫《西藏生死书》。

  “这是我一直随身携带的书,在我困顿的时候,它总能给我启示与力量。我将它送予你。愿你能用一生读懂它。”

  远涵一把将薇莲拥入怀中,坚定地说,“你知道吗?虽然你比我大,但是我总觉得你像一个小孩子,单纯美好,需要有人一直在身边守护着你。今生无法相伴,唯愿来生我们在同一时间降生在这个世间。不要太早,也不要太晚。”

  她说,“过早生涩,锋芒过利。过晚干涸,柔软不再。君未白首妾未老,才是最好的遇见。再见了,我梦中的白衣少年。”一阵风吹来,薇莲用手抹了一下眼角。

  在风中,他们紧紧地相拥在一起,仿佛要将对方融进血液,直到风不再悸动。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

  在一阵轰鸣声中,火车开动了。他觉得自己刚刚似乎做了一场很美很美的梦,而这一刻,梦醒了。这列火车将他从梦中驶向了现实世界。

  他握着胸前的嘎乌盒,静静地望向窗外。在寂静中,他又一次观望到了高原上的雾气。

  是的,他看见了风,风中似乎有一朵白色的雪莲花正在悄然盛开。

  终其一生要与你相遇

  1_

  易云泽的家在湘西自治州的一个小镇上,与凤凰古城只隔着两个小时不到的车程,但是他这二十三年来只去过那儿一次。

  七年前,他初中毕业的暑假,父亲带他来凤凰古城游玩。留在他记忆里的是临水而建的吊脚楼,长着青苔的石板路,穿着民族服饰的苗族姑娘,还有沱江边画画的艺术家。

  当时他不会想到自己回学校读高中后会学绘画,并在三年以后以专业和文化课总分第一的成绩考上了西安美院水彩专业。

  如今,大学四年已经过去了,毕业的时候都流行毕业旅行,他也计划给自己一段旅行的时光。他把这段时光定在了离家不远的凤凰古城。对于这座古城,他总有一种别样的情感。他的行李包里有一本沈从文的小说《边城》,一部佳能单反相机,换洗的衣物和生活用品,其他的都是画画的颜料和工具。走到哪里,他都不会忘了自己对于艺术的热爱。一个人去那里画小桥流水人家,亦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

  汽车抵达凤凰古城的时候已是傍晚,他找了一家依傍着沱江的旅馆。这家旅馆是古城具有特色风格的建筑——吊脚楼,房间是木质结构,打开后面的小门有别致的阳台。

  易云泽站在阳台上观望着沱江两岸的景色,长舒了一口气,眉目之间有着浅浅的笑意。他在心里默默念着:“凤凰,七年了,我又来了。”

  七年前,他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少年,屁颠屁颠地跟在父亲后面。七年后的今天,他俨然成了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一米七八的个子,眼神干净且凛冽。加之学艺术的原因,周身总洋溢着一种优雅的气质。

  他自有他的风度与格调。

  2_

  翌日,易云泽起了个大早,带着照相机无比闲适地走在沱江边的青石板路上。清晨的凤凰古城,如一个含羞带笑的少女,万般旖旎。

  他用相机拍河边洗衣的苗家妇人,青石板路上玩耍的小女孩,沱江两岸古朴的吊脚楼,唱着山歌划着桨的老船家……他早已爱上了这座古城,并且为之倾心。

  午饭过后,他便来到沱江边,支起画架,开始执笔画画。他画的是水彩画,用一种朦胧的手法描绘着心中的画卷,笔法熟练,色彩淡雅,意境空灵。

  易云泽的身边渐渐围满观画的人,那些赞美声并没有激起他心中的任何波澜。他的内心如同一面静谧的湖水,深邃而沉寂。在他的笔端下,逐渐呈现出心中凤凰最美的姿态。

  晚上,他站在虹桥上欣赏古城的夜景。古城的夜景如此斑斓,不似早晨那般宁静悠远,那种灯火阑珊的景象倒是给人留了许多的余想。他用相机拍着远远近近的灯火,身边是川流不息的热闹人群,不知为何,心中竟添了一丝落寞之感。

  晚上十一点多的时候,他有了倦意,便向着旅馆的路走去。走到城楼下面的时候,他被一阵歌声吸引住了。唱的是陈楚生的《有没有人告诉你》:“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爱你,有没有人曾在你日记里哭泣……”歌声非常动人。走近了便看见一个流浪歌手正抱着吉他深情地演唱着。在这古城的深夜,突然听到这样动情的歌,易云泽内心的某根弦被触动了。他从钱包里取出十元钱放在歌者前面的纸盒子里,然后坐在对面的石阶上继续听着。他的身边还坐着另外几个听歌的女人。

  坐下来后,他才发现流浪歌手的身边还坐着一个扎着辫子的中年男子,这男子把一块黑色的画板抱在胸前,手中拿着一支短小的铅笔。身边的石墙上挂着几幅素描和色彩的人物画。有一张纸上写着,“素描八十元,水彩一百元。”易云泽料到是专给人画像挣钱的流浪画家。他把眼神从画像转向了那中年男子,却发现那男子正望着他,眼神流露出一种渴望。好像是在问易云泽,“哎,喜欢这些画吗?要不要给你画一张?”云泽在心中思量着,将目光再次转移到了流浪歌手身上。

  “老马,来,给我画张像吧。刚好我现在有时间。”云泽的思量被一声话音打破,他本能地朝着说话的声音望去,原来是一个妙龄的女子。这女子留着短的梨花头,卷曲的发尾刚好遮住耳朵。脸蛋如樱桃一般,下巴小且尖,眼睛好似熟透的葡萄,亮晶晶的。嘴唇很薄,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如同翩跹的柳叶。穿着蓝色的牛仔裤,黑色的休闲衫。那一瞬间,云泽被眼前这个女子深深地吸引住了。

  “好嘞,你坐在这儿。”中年画家一边指着侧前方的石凳说着,一边从袋子里拿出一张素描纸夹在画板上。他们聊着一些琐碎的话,从这些话里云泽知晓这女子与画家早已认识。

  画家开始执笔画眼前的女子,那女子保持着微笑的表情,眼睛大且深。云泽打心眼里喜欢这样的笑容,这让他觉得眼前的女子如同茉莉一般,有着迷人的芬芳。他不自知地就站起了身,走到画家的身边,看一眼画家画画,然后看一眼眼前微笑着的“茉莉”。

  “唉,你别挡在音箱前啊!”这是从身边流浪歌手那儿发出的声音。云泽转过头一看,才意识到自己挡了流浪歌手的音箱。他慌忙移动了几步,想看画家画画,又怕影响了别人,正在这个让他备感尴尬的时候,他听见了女子的声音,“你过来吧,坐在这儿。”说着,她用手指了一下她的身后。

  云泽喜出望外,赶紧坐在了她后面的石凳上。

  这一刻,他离她是那样的近。

  “你长得真美。”几分钟之后,云泽终于忍不住赞美道。

  “是吗?”女子把脸转过来,依旧笑脸相迎。她的声音略微有些沙哑,有些像周迅的声音。云泽在近处看到她的脸,不觉惊叹道:“你的声音像周迅,长得也很像她呢!”

  她依旧是笑。带着一点顽皮,又带着些许羞涩。

  “把脸转过来,我要画眼睛了。”画家对着女子比划了一个坐端正的手势。女子将脸顺势转了过去,然后对着画家继续保持着微笑。

  “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云泽又按捺不住了,迫切地问道。

  “秋子。”女子这一次并没有把脸转过来。

  “秋子。真是好听的名字。但是,有‘秋’这个姓吗?真是很少听见。”云泽望着她的头发说。

  “你没听说过秋瑾吗?”女子带着笑意回答。

  “是的,我记起来了。不过,你的名字比她的还要好听。我叫易云泽。”他还没等秋子问他的名字,他自己便忙不迭地说了。

  云泽继续说,“我也是学绘画的,家就在湘西,这次是来这边旅行写生的。”

  “你也是画画的?给我画画的这位大哥画人像画得可好了,在凤凰这个地方是出了名的。”秋子笑着望了望画家老马。

  老马正在用铅笔细心地刻画着眼睛。

  “你是这儿的本地人吗?”云泽并不关心老马的事情,他继续问秋子。

  “不是的。我是这里一家酒吧的驻唱。”秋子淡淡地回答。

  “哪家酒吧?我有时间过来听你唱歌。”云泽听说她会唱歌,心里对她又多添了一层爱慕。

  “寻真酒吧。”

  “寻真?这名字真好!凡事是要返璞归真才好,所以我们总是时时刻刻地寻它!”这时候,云泽已对明天的安排有了打算。

  这之后,云泽又与秋子聊了片刻,直到老马将画像完成。他不知为何第一次遇见这个叫做秋子的女孩儿心里就有了如此强烈的爱慕之情。想要与之交谈,并且渴望与她有更多的交集。

  “你嘴角右上方的那一小点痣要画上来吗?”正当云泽站起来准备去看老马手中的画时,他听见了老马问秋子的声音。

  “要。它是我的印记呀。”秋子随手从包里取出化妆镜看了看自己的嘴角,然后哧哧地笑着说道。

  一直逛到深夜,云泽才回到旅馆。他忽然觉得心像是被东西给堵着,闷闷的。他走进洗手间拧开水龙头,看着水流慢慢地注满大半水盆,云泽深吸了一口气,将头埋进了水盆里,直到肺部的氧气被慢慢耗尽,才猛地从水中抬起头,水花四溅,他伸手抹了一把镜面上的水珠,怔怔地望着镜子中的有些模糊的面孔。镜中人星目剑眉,棱角分明,俊朗中透着刚毅。他与镜子中的自己对视良久,忽然镜中人张嘴说出了一句连云泽自己都吓一跳的话,“秋子,我不能错过你!”

  从那刻起,秋子成了云泽生命里的一粒痣,怎么擦也擦不掉。

  3_

  晚上,易云泽翻来覆去地想着心事,很晚才睡着。第二天他差不多睡到中午才起来。让他快乐的是,他竟然梦见了秋子,梦中的女子在沱江边笑意嫣然地望着他。他觉得自己被别人下了蛊,那蛊叫做爱情。

  下午他没有出门,而是在家里支起了画架。他望着窗外思忖了一刻钟,然后开始画了起来。云泽是在画他记忆里的“茉莉”,那个叫做秋子的女孩儿。画中的女孩奔跑在青草地上,在琉璃般的晚霞映照下,手捧大把茉莉花,转身回眸一笑。那笑醉了云泽的青春,是那样的美。

  他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画好了这幅水彩画,然后将其贴在床头上。走出旅馆的房间时,云泽对着那幅画露出了灿烂的微笑。

  吃过晚饭已是晚上八点,他向餐馆的服务员打听到了“寻真酒吧”的具体位置,然后向着那条路走去。

  这个酒吧就在沱江边,所以不一会儿就找到了。这是一个吊脚楼样式的酒吧,外端挂着一串串红色的灯笼。灯笼散发出橘黄色耀眼的灯光,这光照在云泽的身上,让他感觉置身在了现实之外。

  走进酒吧,他远远地看见了秋子。她穿着蓝色的牛仔裤和一件白色的紧身无袖衬衣,在色彩斑斓的灯光中唱着梁静茹的《问》。她唱歌时的声音比她说话的时候更沙哑,也更让人着迷。

  云泽站着,痴痴地望着台上的女子。

  “帅哥,这边有座位?”他恍过了神,然后跟着服务员来到了一个离吧台很近的座位坐下。点了几瓶喜力啤酒。

  云泽举起酒瓶喝了一大口,然后便陶醉在了歌声里。一曲唱毕,他情不自禁地大声鼓掌叫好,引得身边的人都转过头来看他。台上的秋子也注意到了云泽,仿佛想起了什么似的,对他微微一笑。云泽得了心爱女子的微笑,心里快乐至极。手中的酒都忘了喝了,只是痴痴地望着。

  秋子一首接一首地唱着,《传奇》《遇见》《今生缘》。她的声音就像山谷中的野草,摇曳在风中,有着一种独特的苍茫之感。云泽似乎早已融化在了她的歌声里。他深情地望着她,她眼神是如此忧伤,歌声是如此渺茫,丝丝扣扣地牵引着他的心。

  唱完《今生缘》,秋子走下台,另一个男子接着唱。她径直走到云泽的跟前,眼睛久久地注视着他,云泽先是激动,后来又有些胆怯了。而后,秋子莞尔一笑,举起桌上的一瓶喜力说道,“易云……”

  “易云泽。”他补充道。

  “对,易云泽,谢谢你来听我唱歌。来,咱们喝一个!”说着就将酒瓶往云泽手中的酒瓶碰。当云泽将瓶中剩下的酒一口喝完的时候,只听得“咕咚咕咚”几声,秋子已将一瓶啤酒喝完。云泽大为惊异,“秋子,好酒量!但是你也没有必要与我喝那么多,酒喝多了伤胃。”

  “我见了你心里高兴!易云泽,你长得真像我父亲年轻的时候,我看过他年轻时候的老照片,你跟他真像。”说完,秋子又准备继续与他喝酒。

  云泽疼惜她,一把夺过了酒瓶。那一刻,他注意到了她蝴蝶骨上的纹身。她的纹身不是字,不是蜈蚣,更不是那些老掉牙的纹样,而是一朵盛开的梅花,五个小小的花瓣肆意地伸展着。

  “你的纹身真特别,很好看。可为什么会是一朵梅花而不是其他呢?”云泽望着秋子的眼睛问道。

  “因为我喜欢梅花,我的母亲名字里也有个‘梅’字。”她眼神游离地望着吧台上唱歌的伙伴,犹豫了一会儿,然后缓缓地说出这番话来。

  “你想听什么歌?我给你唱。”秋子望着云泽。

  “我想听那首《女人花》,梅艳芳的《女人花》。”云泽心里想,她唱这首歌应该再合适不过了。

  秋子笑着点点头,然后走到了吧台上。笼罩在聚镁灯下的秋子透着迷人的光彩。此刻,云泽的眼里,满满的都是这个女孩。

  “我有花一朵,种在我心中,含苞待放意幽幽,朝朝与暮暮,我切切地等候,有心的人来入梦……”秋子的歌声缓缓地在云泽的耳边荡漾开来,那歌声像蚕吐丝一般,绵软地缠绕在他的周身。

  半夜,云泽已有些微醉,回到旅馆躺在床上,周身似乎还一直被那蚕丝般的歌声笼罩着。心中的情愫如万千音符般跳跃着、舞蹈着,久久不能散去。

  4_

  之后的那段日子,易云泽每天白天在旅馆的房间里画画,晚上去寻真酒吧听秋子唱歌。当然,他只画秋子,画中的女子时而在花丛中笑,时而在雨帘中垂泪,时而在风中奔跑。画中的女子从未穿过裙子,因为他从未见过穿裙子的秋子。很多时候,她只穿蓝色牛仔裤,帆布鞋,白色或者黑色的棉布衬衫。偶尔,她会在脸颊上扑粉,打上腮红,亦会化一个烟熏妆,那时的秋子在云泽眼里,有一种浓烈的美,如同火焰一般照亮并灼烧着他的心。

  易云泽每画完一幅画,就会将画贴在墙上,他要她日日夜夜陪在身边。

  云泽在酒吧里听她唱歌,她有时会过来陪他说说话。每次说着话的时候,就会顺势从包里取出一支烟,熟练地用打火机点燃,然后一口一口地吸,并从鼻子里吐出缕缕烟雾。她夹着烟的姿势像极了年轻时的杜拉斯,有着一种堕落忧伤的气息。

  酒吧每天晚上十点以后是慢摇的时间,明晃晃的聚镁灯照耀在吧台中央,领舞的秋子就会在上面热舞,动感十足。她穿着紧身的吊带衣,身姿曼妙。她的身体跟随着重音乐的旋律,如同蛇一般狂热地扭动着。升降台将她缓缓地升起来,那一刻她是众人的焦点。云泽看见她蝴蝶骨上的梅花纹身似乎也随着她的摆动而吐露出芬芳。

  他被那一刻的秋子迷倒,却又在心里为她担忧。觉得她不应该是这样的,他心中最本真的那个秋子应该是一个穿着连衣裙在花丛中翩跹,如同蝴蝶一般的女子。在他第一次见到秋子的笑脸时就知道了她的真,只是他不知如何将她从深不见底的枯井里救出来。

  升降台降下来的时候,酒吧里的人都围到了舞池里,随着秋子一起疯狂地摇摆着身体。重金属的音乐撞击着地面,亦如木棒一般敲打着每个人的心鼓。云泽心里的那面鼓被什么东西一遍遍剧烈地敲打着,让他无所适从。坐在高凳上的他被秋子一把拉到了舞池里,她试图让他跟上节奏,跟上这群人疯狂的噪点。

  那时候,云泽离秋子那样近,似乎能闻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体香。在一片狂热的音乐中,秋子将嘴唇贴近他的耳边,大声问“你快乐吗”?“快乐!”云泽好似升上了云端,颤颤悠悠地追逐着内心里的那份想望。

  5_

  这一天晚上,易云泽像往常一样走进了寻真酒吧,进去之后并没有听到秋子的歌声。他迫切地在酒吧的每一处寻找着那个熟悉的身影。

  他在一群男人中间发现了秋子。他往那边走过去的时候,秋子正将一瓶刚喝完的啤酒瓶放在桌上,随后,她从一个腰大膀子粗,脖子上挂着粗大金项链的男人手上接过了一沓钱。

  “小美女,过来再给哥哥抱一个。伺候得好你要多少就给你多少!”说着,财大气粗的男人就从钱包里取出一沓一百元的钞票放在了桌子上。然后举着肮脏的手准备搂秋子的腰。他身边的那帮兄弟就跟着起哄。

  易云泽见状,心中不禁燃起万把火来。他紧锁眉头,龇着牙冲了过去,重重一拳,打在了那个男人脸上。

  “你不许碰她!”云泽几乎是歇斯底里。

  秋子一脸惊异和恐惧。手中的半截烟一瞬间落了地。

  “臭小子,你他妈的不想活了!兄弟们,给我上!”那胖脸男人将捂着脸的手一挥,身边的那帮弟兄便都簇拥过来,对云泽拳打脚踢。拳头如雨点般重重地向他身上砸着,他想要反抗,却又马上被一脚重重地踢倒在地。他感到钻心的痛,渐渐闻到一股血腥味。

  “不要打了,不要打了!”那一刻,他什么声音都听不到了,只听到秋子一声声苦苦的哀求。

  几分钟之后,酒吧的保安赶来,那帮男人慌忙逃走。

  “云泽,你怎么那么傻呢?”秋子一边扶起他,一边带着哭腔说。他努力地睁开疼痛的眼,看见秋子哭红了眼睛,长长的睫毛上垂着泪珠。

  他不作声,任由秋子擦拭他脸上的鼻血。随后,秋子扶着一瘸一拐的他去了沱江边的一家小诊所。

  在诊所的洗手间里,他看见镜子中的自己,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撩开衣服,全身有许多处红肿。他并不觉得有多痛,因为这痛是为秋子挨的,他心甘情愿。

  医生给云泽包扎好伤口后已是深夜,秋子执意要送他到旅馆。她扶着云泽一直走到那家旅馆的门口。

  “我送你到房间吧?”秋子关切地问道。

  “你现在手脚不方便,我可以帮你洗脸端盆子什么的。”秋子怕云泽尴尬,又紧接着补充了一句。

  秋子要来,云泽心里一千个一万个欢喜。但是他想到自己满屋子都贴着她的肖像画,心里难免有些犹豫。他觉得向心爱的女子表达爱意是极郑重的一件事,一定要时机成熟了才能说。满墙的画现在要透露出他心里的这个秘密了,怎能不慌乱?

  “算了吧,男人的房间都乱得很。你还是不要去,怕你笑话。”云泽的幌子编得战战兢兢。

  “没事,正好我去给你收拾收拾。你今天为我负了伤,我不该报答你的‘救命之恩’吗?”说着,秋子便扶着他走上了楼梯。

  云泽不知说什么是好,只好由着她扶着走上了楼。走到201房间的时候,他停住了脚,在包里掏着钥匙。不知为何,这一刻,他的手在颤抖。

  颤抖着的,还有他的整颗心。

  门打开了,秋子脸上的表情在那一瞬间凝固了。她看着满墙的画,画中的女子真美,在花丛中,在雨中,在山野中,在阳光中……画中女子的表情都是微笑着的,薄薄的嘴唇,那样美好。

  这画中人是谁?分明是她自己。

  “这是我为你画的。我喜欢你的真,你的美。”云泽望着墙上的画羞涩地说。

  秋子欲说还休。当云泽望向她的时候,才发现心爱的女子早已泪流满面。

  “你别哭啊?你不喜欢我可以把这些画都撕掉。”云泽紧张得不知所措。取出一张纸巾想要给她擦眼泪,却踌躇着。最后只把纸巾硬塞在了秋子的手里。

  “我哪有不喜欢啊?我是感动。”接过纸巾后,秋子很快擦干了眼泪。

  秋子把枕头立起来,然后让云泽躺在床上。她用盆子接来热水,用毛巾为他轻轻地擦脸,然后擦洗手臂和腿。

  当她看到云泽腿上的淤青时,疼惜地埋怨道,“你真傻,他们那么多人,你又何苦为了我受这样的罪。”

  “我见不得别人欺负你!更见不得别人碰你!”他的怒火又燃烧了起来。

  “我愿意受这样的欺负。我自找的。”秋子一边说,一边将盆子里的水倒在了洗手间里。

  “为什么?”云泽大惑不解。

  “因为我需要钱。”秋子把毛巾拧干,转过头来对他说。

  云泽听了这句话,心里很是窝火。他是一个追求淡雅生活,视金钱如粪土的有志青年。而眼前这个让自己心生爱慕的人,竟是一个为了金钱不洁身自好的女子。想到这些,他望向秋子的目光在这一刻突然变得尖锐起来。他正欲说一堆劝说她的话,哪料她的一句话却让他先怔住了。

  “我需要一大笔钱,因为我的母亲。”秋子的眼里沁出了泪花。

  6_

  秋子取来一个枕头立在墙上,然后爬到床上,躺在云泽的正侧面。

  “我从未跟别人说过我的故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今天特别想与你诉说。也许是因为你长得像我父亲,也许是因为你将我当做真心的朋友。”秋子把手臂轻轻地环抱在膝盖上。

  “我愿意聆听。”云泽很认真地说。

  那一刻,他看见了秋子眼里深不见底的忧伤。

  “在我十六岁那年,我的父亲在离家不远的一个工地上当建筑工人,因为一次房屋坍塌事故,他离开了我与母亲。那时,我正读初中。一天中午,班主任把我叫了出去。从我走出教室大门的那刻起,悲伤就再也没有停止过。

  “一大堆亲戚在校门口等待着我。

  “那时的我,只感到撕心裂肺般的痛。

  “直到现在我仍非常害怕听到爆竹声,闻到烟火味,因为在父亲办丧事的那几天,我一直陷在这样的一片混沌中。因为要守夜,所以我从白天到黑夜一直跪在灵堂前。有哭声,也有麻将声和喧闹声。那时候我觉得这个世界比我想象中的要假得多。”

  说到这里,秋子想了一会儿,又继续说道,“父亲走后,我们得到十万元的赔款。因为母亲不识字,所以存折一直放在我这里。母亲的兄弟姐妹很多,他们对这笔赔款一直虎视眈眈。有亲戚来借钱,借了从不还。我和母亲被骗了好几次,到后来手中的这笔存款并不多了,那些亲戚就冷淡了我们,视我们如空气。”

  秋子在诉说这些的时候,眼里充满了忧伤和哀痛,可是云泽无法给予任何安慰。

  “你与母亲的关系怎样?”云泽问她。

  “在她面前,我一直都扮演着大人的角色。她的个子很矮,有眼疾,不怎么看得见。这也是我拼命挣钱的原因,我要为她治病。

  “她在我爸走后脾气变得更暴躁,邻里间一点鸡毛蒜皮的事都会使得她大动干戈。隔壁家的鸡啄了我们家菜地的青菜,她也会发火,甚至骂脏话。上次回家,村长跟我说,我母亲如果还像现在一样,他们就不客气了。

  “她谁都不怕,唯独怕我。所以,从十六岁开始,我就担当了所有。母亲在外惹了是非,每次都是我去圆场。总与那些大老爷们儿争吵说理,我的性格与说话方式也渐渐趋于成熟。

  “母亲就像我的孩子一般,她喜欢吃糖果,每次都会吃很多,然后就不肯吃饭了。她会害怕失去我,每次我回到家,她就会极尽讨好一般地为我做好吃的。她总是围着我转,在我洗脸时,甚至会把洗脸帕递到我的手里。

  “但她脾气不好的时候,也会骂我打我。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处在这种阴暗里。”

  “你的母亲眼睛不好?很严重吗?”云泽试探着问道。

  “母亲的眼睛不怎么看得见了,看东西越来越模糊。记得有一次将她带出去,竟然差点把她弄丢了。那次我们坐公交车一起去亲戚家,途中她看见有许多人下车了,她也跟着走下去。

  “当我发现母亲不在身边的时候吓坏了,你想啊,她不识字,不认路,眼睛又不好。我当即拦了辆摩的沿路寻找她,心里如火燎一般。

  “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坐在路边哭,身边围满了行人。我牵着她的手回家,既心疼又难过。我告诉她,以后走丢了就站在原地,千万不要走开,别人给你指路都不能听。她一边擦眼泪,一边低头听着。

  “那一刻,我的心里真的不知是何滋味。”

  她停顿了一分钟,苦涩地说,“我何尝不想有一个幸福的家,对妈妈可以轻柔地说话,唤着妈妈我爱你。可是我与母亲的相处,一直都歇斯底里。

  “我们会争执,会吵架,会为一件小事面红耳赤。我几乎是吼着与她对话。这是我们的相处方式,我别无选择。”

  “你的父亲走后,母亲有再婚吗?”

  “有。嫁给了同村里一个年纪很大的男人,也很矮。叔叔待她一般,不觉得他们彼此有爱,只觉得是为了共同生活。”

  “你与叔叔会有冲突吗?”

  “会有,只是很少,叔叔平时话很少,我与他一般也不怎么讲话。”

  “你叔叔会挣钱养活你们母女吗?”

  “父亲离开后的第二年,母亲嫁给了他。他年纪很大,行动不便,所以也挣不到什么钱。那笔赔偿金在那时已所剩不多,只能勉强维持我们的生活。当时家里很拮据,所以一年到头我都没能添置一件新衣服,平时穿得很朴素。也许是情窦初开,我喜欢上了我们班的音乐老师,他弹琴的时候,我的心也会跟着跳动。我偷偷地从那笔赔偿金里拿出了二百元钱,去省城买了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了我的心事,为了他,我要成为一个美丽的女孩。

  “后来日记本被邻居家的小伙伴看到了,她把我日记本里的心事在邻里间传了个遍。传到最后也就变了味,母亲听外面的人说我穿漂亮裙子,就是为了勾引老师,她因此大发雷霆。用剪刀将我的新裙子剪得七零八落,然后拿起棍子往我身上抽,嘴里不住地说,‘我要你当小妖精!’她打我的时候我没有哭,因为早已习惯了。可是在我看到床上被剪得支离破碎的裙子时,我号啕大哭起来。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穿过一件裙子,也没有去爱过一个人。这件事,成了我心中的一块伤疤。”

  说到这里的时候,秋子突然有些哽咽了。

  她擦了一下眼角的泪水继续说道:“那年,我十七岁,成绩不好,家里又没有钱供我继续读书,所以我主动申请退学。看着家里患病的母亲和年迈的叔叔,我知道我肩上的责任有多重。

  “记得父亲在世的时候总喜欢用一个小录音机听邓丽君的歌,那时候我就跟着唱,渐渐地我也会唱她的歌了,那首《我只在乎你》是我最喜欢的。从小我就没什么值得骄傲的地方,可能是受父亲的影响,一个人的时候,喜欢唱唱歌。

  “辍学之后,我去了深圳一个表姐那儿,跟着她在一个电子厂里做流水线的活。我常常跑到地下通道里听流浪歌手唱歌,他们教我弹吉他,有时我也会跟着他们在通道里唱。一年之后,我开始受不了工厂那种单调而乏味的生活。我辞了在深圳的工作,将存下的大部分钱寄给了母亲和叔叔,留下了几百元买了一把吉他,然后去了丽江当流浪歌手。

  “其中的苦,我不想多说。后来被一个开酒吧的老板看中,我就去了他的酒吧当驻唱。驻唱挣的钱比当流浪歌手挣得更多,我当然愿意。每个月,我只留下自己的少量生活费,大部分都会定时寄给母亲。

  “在丽江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我又去了昆明,然后是西藏。都是在酒吧唱歌。三年之后,我来到了这里——凤凰古城。来这里之前我回家看过一次母亲,她的眼疾更厉害了,带她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必须做手术,否则危及生命。但是医疗费太昂贵,所以我必须在这里拼命挣钱。

  “虽然我在家里的时候,母亲经常骂我打我,但是我依旧爱她。”

  她用手指了一下自己的纹身,浅浅地笑了,“之前给你说过,纹这朵梅花,是因为母亲,因为她的名字里有这个‘梅’字。不管走到哪里,我都时时刻刻地念着她。”

  他们又聊了许多,不知道说到什么时候,说到哪儿,秋子感到困倦,眼睛闭着,便睡着了。云泽望向窗外的时候,看见又大又圆的月亮挂在藏蓝色的天际。回想着与秋子的这番长谈,他的心里又滋生出无尽的感伤来。

  云泽将身上的被子轻轻地盖在她的身上,自己铺了张凉席睡在地上。他将身子侧着,久久地望着眼前这个心爱的女子。她睡着的时候,像猫咪一样蜷缩着身子。他心疼秋子,那种心疼已经牵连到了他身体的每一寸皮肤。他在想,怎样才能帮助她?

  他枕着绵软的枕头,仿佛是枕着满腹的心事。辗转反侧到凌晨四点,才恍恍惚惚地睡着了。

  7_

  次日,等云泽起来的时候,已是上午十点钟了。阳光透过窗棂照在他的脸上,他用手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等他睁开眼的时候,刚好看到了秋子那一张明亮的笑脸。

  “小懒猪,太阳都晒屁股了。快起来吧,我已经把早餐给你买来了。”她坐在凳子上,两手撑着座椅,两脚悬空来回地晃着。笑嘻嘻地望着云泽。

  那一刻,云泽感到无比的温暖,他多想每天清晨睁开眼的时候,都能看到这个女子明媚的模样啊。他赶紧起来洗漱,秋子顾及他身上的伤,赶忙为他端盆子接水。

  洗漱完毕,秋子把一碗热腾腾的肉丝粉端到他的面前。“快吃吧,要不就凉了。”说完,便递给了他。

  “你想得真周到。”云泽说着,就接过碗。拿起筷子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这碗肉丝粉,比他以前吃过的任何一碗都香。他禁不住漫开了幸福的笑脸。

  “慢点吃。吃完过后,我带你去我住的地方。午餐我为你亲自下厨,给你这个‘伤员’补补身子。菜我一大早就买回来了。”秋子指着桌子上的一大堆菜说道。

  这话听到云泽耳朵里,让他止不住地高兴。原来这层伤还拉近了自己与秋子之间的距离。想来受着这点皮肉之苦也是福报啊。

  吃完早餐后,秋子便带着云泽去往她住的地方。走在路上,云泽一直在猜想,她的房间会是怎样的布置呢?

  他们来到古城区,秋子在一个铺面前停下,说,“我就住这儿,一楼是我房东开的门市,我住二楼。”她友善地跟房东打了声招呼,便从旁边的楼梯往上走,云泽一路跟着。

  到了二楼,秋子拿出钥匙打开了一扇门,对云泽说,“进来吧,这就是我家。”走进房间的时候,云泽眼前一亮。整个房间都是蓝色调,蓝色的墙面,蓝色的大床,蓝色的桌椅,蓝色的窗帘……走进来,仿佛夏天的燥热一下子全消失了。

  “我们这是在蓝天上呢?还是在海洋里?”云泽打趣道。

  “我喜欢蓝色,它是上帝的眼泪。”云泽没料到秋子竟说得如此诗情画意。想来,本真的她应是一个淡雅脱俗的女子。从一个人的喜好上就能看出其人的心性来。

  秋子招呼他坐在房间里看电视,自己就去厨房里忙活起来。云泽走进厨房想要帮忙,却被她推了出来。

  她用双手将他按在椅子上,笑嘻嘻地说,“你先在这儿休息,你腿上的伤还没好呢。待会儿让你尝尝我的手艺。”说着她便走进了厨房。

  云泽哪看得进电视,只管望着秋子在厨房里忙碌的背影出神。秋子转过身取纸巾的时候刚好看到了那双痴痴的目光,禁不住打了个颤,忙说道,“你别老看着我啊。”

  云泽不好意思地将脸转了过来,假装看电视。

  不一会儿,他就闻到了从厨房里飘出来的鱼香味儿。他闲来无事,便打量着房间,看见墙角的深蓝色吉他,他在脑海里构想出一幅秋子在路边当流浪歌手的画面,心里莫名地升腾起一股疼惜和爱慕来。此时,他忍不住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厨房里忙碌的女子,他觉得,此时的她,是那么温柔贤淑。

  一个小时后,随着秋子一声“开饭咯”,只见菜一样样地呈现在他的面前。菜样极其丰盛,有水煮鱼、姜爆鸭丝、宫保鸡丁、番茄炒蛋、清炒丝瓜、凉拌三丝。

  “敢问大小姐,只有我们两个人吃饭呀,你有必要办得这样隆重吗?”云泽的口水都要流了出来。

  “你是我的大恩人,我当然要好好款待你啊!”秋子说着就从柜子里取出了一大瓶酒来。

  “这是米酒,凤凰的特色酒。你尝尝吧。”秋子将白色的酒倒入了杯中。

  这时候,云泽心里也特别舒畅。他将一杯酒递给秋子,自己也端起一杯,快活地说道,“来,咱们干了!”

  “为缘分干杯!”秋子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两人一齐喝干了杯中的酒。

  米酒甜甜的,云泽的心,也甜甜的。

  他听到“缘分”这两个字,心里很是感慨。是啊,若不是缘分,他怎会在古城中邂逅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若不是缘分,他们这两个素不相识的年轻人怎会在这个季节这个地方遇见了彼此。缘分,真是上帝送给这天下有情人最美妙的礼物啊。

  午饭后,他们又结伴去沱江乘船。木船上一栏栏地隔开着,每一栏摆着两个小木凳。他们并排坐着,欣赏着两岸的美景。这时候,摇着橹的船夫大声地唱起了山歌,声音浑厚,曲调悠长。

  云泽禁不住拍手叫好。秋子也在一旁欢喜地跟唱了两声。

  “云泽,我们把鞋袜脱了,来戏水吧。”秋子一边说着一边把帆布鞋和袜子脱了下来,露出白皙的脚丫子来,然后双脚越过船沿,用脚丫子一前一后有节奏地拍打着水面。

  “云泽,这水真凉啊!好舒服的。”只见那水珠子“哗哗哗”地从脚底下飞溅起来。她乐呵呵地笑着,嘴角向上扬起,双手挑起一串串的水珠,极为快乐。

  云泽马上取出相机,将眼前的这幅画面永恒定格。而后,他也被秋子的快乐感染了,脱了鞋袜,用一双大脚啪啪地激打着水面。

  “你们小心啊,那边有船过来了,看似是要打水枪了。”老船夫说完便乐呵呵地笑了。还没等他们会意过来,便看见对面船上的小孩们正用长桨对着他们这边敲打着水面,这一拍打,一股股的水花便纷纷洒了过来。还有暗处的小孩用水枪向这边射着水。拍打水面的声音,孩童们的嬉闹声,水珠哗哗洒落的声音一齐向云泽和秋子涌来。

  “小心!”云泽用自己的身子掩护着秋子,双手紧紧地掩着她的背。秋子也本能地躲在他的身子下,将脸靠在他的身上。所有的水珠子便哗哗哗地落在了云泽的背上。

  “没事了,那些小孩子顽皮,总爱玩这些把戏。你们这对小情侣也够恩爱啊!”船夫说完笑了两声,便接着唱起了山歌。秋子听完船夫的话,赶紧将脸抬了起来,身子离开了云泽的佑护,然后满脸羞涩地理着额前的头发。云泽也顺势将袜子穿上,以此来掩饰住心里的激动。其实,他的心里早已经有几百只小鹿在乱撞了。

  云泽偷偷地用余光打望了几眼身边的女子,恍然觉得她与小说《边城》里的翠翠竟有几分相似。她虽不及翠翠的纯净姿色,但是她的淡雅、乐观、骨子里的坚毅却胜于翠翠。他心里是不愿当第二个傩送的,傩送的爱情故事不够完满。他要成为第一个易云泽,只属于秋子的易云泽。他心里向往着的,是一份纯洁又完美的爱情。

  望着身边心爱的女子,他觉得离自己想要的那份情感并不远了。想着想着,他不由得迎着风,用左手抚了几下额前的黑发,他觉得自己很久没有这样意气风发过了。

  8_

  晚上回到旅馆,云泽在房间里踱着步子,思前想后考虑了很久。他在想如何筹集到一大笔钱为秋子的母亲治病。从遇见秋子的那刻起,他的整个生命俨然在围着她转了。如果他是地球的话,秋子就是太阳,他愿意一直一圈又一圈地围着她转,不会感到厌倦。她的身上有一种光芒,一直在吸附着他的眼,他的心,直至他的整个灵魂。

  经过一番思考,他终于有了行动的方向。

  第二天早上,他便去了寻真酒吧,他跟酒吧的老板说想当服务员。其实他每天为了秋子来这里消费,老板早已认识他,便二话不说地答应了。

  紧接着他又先后去找了古城里的十多家画廊,与画廊老板签了几百张绘画作品的订单。他心里想着,一个月零十天之后正好是七夕情人节,但愿那天一切如愿完成,他会将所挣的钱都给她,让她去给母亲治病。那天,他还要对秋子表达心里全部的爱,让她成为世上最幸福的人。

  思忖着这些,云泽的心里比吃了蜜还要甜,画起画来也就更有精神了。

  七夕的前一天,秋子将易云泽带到了她家。桌子上,是她早已准备好的满满一桌子菜。秋子告诉云泽,今天是她的生日。

  云泽责怪她没有提前告诉他,眼里却依旧是满满的爱意。秋子笑了,嘴角弯成一个好看的弧度,似乎吃了蜜一般,“有你陪着我度过这一天,我已经很幸福了。”

  他们喝了些酒,酒精在云泽的体内酝着,使得他内心的爱逐渐膨胀,扩大。他终于抑制不住心中火燎一般的情愫,在昏黄的灯光中,一把将秋子拥在了自己的怀里,紧紧地,不愿放开。秋子并没有推开他,她把脸靠在云泽宽大的肩膀上,轻轻地闭上了眼睛。

  那一刻,他们贴得如此紧,云泽能从秋子急促的心跳中感觉到,其实秋子也是爱他的。这缘分,是多么奇妙的一件事啊。

  秋子把湿漉漉的嘴唇轻轻地贴在云泽的唇上,这吻是热烈的,是从心底延伸出来的一小团火焰。云泽亲吻她的唇,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小且尖的下巴,他感到有泪从秋子的眼角滴落,他的唇吮着她的泪,咸涩,带着体温。

  灯火通明的凤凰古城,有船夫在沱江里摇着橹,嘴里唱着咿咿呀呀的小调,绵长的歌声被拉得好远好远。这歌声被游客们的笑声打碎,碎了的歌声随着夜风飘得到处都是。有一缕歌声刚好落在易云泽的耳畔,可是这一刻的他哪还有心思在意外界的声音?他感到自己正在与秋子融为一体,那丝甜蜜的快感蛊惑了他的心。

  他急于给自己一个交代,这将是他与秋子幸福生活的开始,这种幸福将会在黎明到来之时继续延续下去,直到他们终老。

  船夫的歌声渐渐地喑哑在了沉寂的夜色里。

  9_

  第二天醒来,云泽才发现睡在身边的秋子早已失去了踪影。他的心仿佛被什么掏空了一般,他疯了似的走遍房屋的每个角落,大声地呼喊秋子。他打开衣橱,里面的衣服已经所剩无几,他又打开卫生间,洗漱台上属于秋子的物品已荡然无存。云泽几近绝望地倒在早已冰冷的被褥上。

  那一刻,他才注意到书桌上的信。他走过去慌忙地撕开信封,他的手指在轻微地颤抖。展开信纸,秋子的字迹赫然在目。

  云泽:

  原谅我的不辞而别。为了母亲,我必须去挣更多的钱。我不想拖累你。我是一个习惯了四处漂泊的女人,不要来找我。

  云泽,我是真的爱过你。

  秋子

  这几十个字凑在一起,成了一把锋利的剑,一刀一刀地剐着云泽的心。他悲痛欲绝地双膝跪地,号啕大哭起来。他的泪水滴滴答答地落在信纸上,洇成一个个悲伤的圈。他的耳畔似乎又响起秋子低沉的歌声,那歌声像绳索一般将他紧紧地束缚着。

  这以后,凤凰古城的街道上,又多了一家画坊,招牌上用楷书端正地写着“秋子画坊”。这画坊里挂满了水彩画,你只要大致看一眼,就可以发现所有的画上描摹的都是同一个女子。那女子有着深邃的眼眸,水艳艳的薄嘴唇,灌了蜜一般的嘴角,眼神天真且悲凉。画面中的女孩或在花丛中奔跑,或在雨伞下沉思,或在山野中舞蹈。

  易云泽在等待他的秋子,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他相信,有一天秋子累了,倦了,还会回到这座古城。到那时,她一定会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是如此真切地爱着她。

  他不怕孤独,不怕内心的焦灼不安,因为他始终坚信,她会回来。

 当茉遇见莉

  1_

  茉就如同唐初的白瓷杯一般,朴素简单,没有任何诱人之处,也无特点,但她的好处在于“恰当”。她的心性如杯身白瓷,温润,白而暖,透着柔而不弱、刚而不强的美。

  而莉却如珐琅彩梅瓶,华丽与艳俗的外表是她足以吸引别人的筹码。生活与感情的脉络如瓶身缠绕的花纹,繁复、琐碎、夹缠。

  茉在上海。坐在十九层房间里,有橘色的阳光透过布窗帘漫溢进来,窗帘上的花朵在斑驳的光影中肆意地盛开着。

  她的对面坐着莉。莉在向茉讲述那些关于深爱的故事。在交谈的过程中,她们只喝杯中盛放的白开水。

  茉听得很专心。微笑告诉莉,她能懂这份深情,因为她也曾经历过。

  故事中有巧合,有罪恶,有欺骗,有绝望。爱一个人,就是为了他受苦。

  莉是一个可爱并可怕的女孩,骨子里流淌着属于异数的血液。她说,自小就怕见到佛像,念经打坐也是听不得的。一听,便会害怕得心慌。

  她轻描淡写地说,朋友都觉得她是妖精变来的。

  茉喜欢这样有毒的女子,仅仅是一个眼神,就能勾住你的魂。

  晚上,她们去超市买了草莓、木瓜、鲜牛奶。睡前,茉为莉将牛奶温热,端给她喝。

  莉脱下衣服钻进白色的被褥里,露出肩部的光洁肌肤。她很快便睡着了,很乖,如同一只小猫咪,一直保持睡时的姿态。

  凌晨五点,莉起来收拾行李,她要赶七点的早班机。茉抱着膝盖,睁着惺忪的睡眼看着她把行李一件件地收拾好。

  出门前,莉折回身子走近茉,在茉的脸颊轻轻地吻了一下。然后离去。

  偌大一个房间只剩下茉一个人,被单上还残留着莉留下的气息。

  这是她们的第一次见面,在上海的春天。

  2_

  第二次相见,是在湖南的小城。莉的老家。

  莉将茉安顿在五星级酒店,十八楼,拉开宽厚绸质落地窗帘,会看到这个小城如少女般娇羞的模样。

  她们在酒店的餐厅点了牛排、水果慕斯、芝士蛋糕。莉穿着白色紧身短裙,身材玲珑娇秀,眉毛长得别致。一张小脸不化妆,也尽是风情。

  她们一坐下,就开始聊爱情,聊喜欢的作家以及最近所读的书本。她们对文字都有一种痴迷。

  在小城的那几日,莉带着茉逛街,给茉买喜欢的服饰,带她做头发,做美容,领着她去洗浴会所感受按摩的舒适。

  莉还教她吸烟,吸一种叫做520的女士香烟,粉红色的壳子,吸入肺中,有一种薄荷的清香。

  莉带她去唱歌,教她喝酒,教她如何在喧闹中放纵自己,忘掉心中的牵念。

  夜幕降临时,莉带茉去路边小摊吃米粉。她说,没有比米粉更让她牵肠挂肚的食物了。走到哪里都会念着它。

  莉像一个男人一般疼爱着茉。物质与精神,她都毫不吝啬地给予茉。

  白日里太过疲倦,夜晚,她们会很快入睡。天鹅绒的被褥有催眠作用。

  梦中,茉亲吻莉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如同在吮吸着朝花上的晶莹露水。心中有依恋。

  清晨起来,读莉写的小说,以读者的位置去体悟她的过往,会有心疼。

  她忆起了昨晚的梦,用手指轻轻滑过莉的背。因为瘦,所以骨头凸出、坚硬,透出一种单薄的硬朗。

  在茉的眼中,莉如同一只蝶,美丽、灵动,却始终执拗地飞着,放纵着自己的美。

  茉懂,莉的体内流淌着忧伤的血液。

  莉在清晨苏醒,向茉轻声讲述自己的故事。自始至终,她都背对着茉。

  3_

  莉是亦舒笔下的喜宝。

  她喜欢喜宝说的那句话,“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我要很多很多的钱。”

  莉是有这个资质成为像喜宝那样的女人的,娇小的身材,俊秀的脸,穿高跟鞋走路的时候,身子跟着有节奏地扭动。那种扭动并不风骚,而是那种恰到好处,让人浮想联翩的姿态。

  茉说,莉天生就是个小妖精。

  莉懂得如何在不同的男人之间周旋,这是一项技术活,年纪轻轻的她早已练得炉火纯青。

  她在与男人们通电话的时候,用的都是撒娇的口气,那种婉转的声调似黄鹂。不时还会加入几句英文,中西合璧,柔情似水。酥酥的声音可以迅速撩动电话那头男性的荷尔蒙激素。

  当她与男人们见面的时候,会欢快地奔跑过去,搂住对方的脖子,缠缠绵绵地唤一声,“Hello,亲爱的。”下一句便是百转柔情的,“我想你了”。她的热情与对男人的依恋在她的举手投足之间表现得自然而然,全无做作之感。

  是的,莉天生就是一个小妖精。她懂得男人,而且这份懂得是无师自通的。

  她靠着自己对自己的那份自信,从湖南小城出来,一个人混迹在上海这座国际大都市,如鱼得水。

  莉对茉说,“男人不能没有钱,女人不能没有男人。”在她看来,男人的肩膀是女人摘取月亮的梯子。

  她与上海那些巴望着当有钱老板的小三有那么点不一样,她在乎对方的心。她不仅要物质上的满足,还要男人的真心相待。在外人看来,是有点自取其辱的,可她竟也好运地拥有过几个大老板对她真心实意的爱。哪怕这爱是昙花一现,她也求,也要。

  茉说,“找一个你真心爱的人嫁了吧,你现在所拥有的这些感情以及这些感情所带来的物质会像夹竹桃一般在你的体内一点点生长,那是毒药。你等于在慢性自杀。”

  莉的声音带着凉意,“爱?我也曾深爱过一个男人,在我最美好的青春时光里,我跟随了他五年的时间。可是,后来他抛弃我了,我却要用一辈子来忘记他。你知道想一个人想到哭的滋味么?直到现在,我想到他的时候,心里依旧会痛。

  “只有真爱过,怀念的时候才会痛。”

  茉沉默了,莉继续说,“你知道么?遇见他之前,我从未想过生孩子,可是在与他相爱的时候,我特别想为他生一对双胞胎。与心爱的人在一起,你总想着要把所有你能带来的幸福与甜蜜都带给他。那是心甘情愿的。

  “茉,我真的为他怀过一个孩子。可是,那个时候他已从我的生命里离开,我选择了堕胎。我不能让孩子生下来就没有父亲。”

  “他为什么不娶你?”茉的语气里有了愤怒。

  “因为他是个已经结了婚的男人,他比我大十几岁。他是真的爱过我,可是,我知道,他不能放弃他的家庭。

  “茉,我有恋父情结,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与其他女孩子的不同。我喜欢比我年长的男人。他们能带给我安全感,他们厚实的肩膀像一个港湾。我就像一艘孤独的小船,需要停泊。”

  “你可以试着去爱一个同龄的男孩子,拥有一份阳光般温暖的恋爱。”

  茉说完这句后,莉没有接着回答。无尽的沉默里只隐隐约约听见从窗外传来的鸟的叫声。

  那一刻,莉翻转过身子,把脸对着茉的脸,眼里满是泪水,“茉,我从未告诉过别人,我的父亲在我十五岁的时候因病去世,母亲后来改嫁。

  “我更不愿告诉任何人,那并不是我的亲生父母,我不知那两个连着自己血液的人究竟在哪里。我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自己是蒲公英的种子,被吹到哪里,就可以长在哪里。随遇而安,冷暖自知。

  “茉,我真的无法抑制内心的孤独与脆弱。茉,我也想要爱,想要被爱。”

  莉说完这句话,把身体蜷缩在一起,双手捂着脸,小声地啜泣起来。茉慌乱了,小心翼翼地贴近莉,无比疼惜地用手臂环抱着她。她用左手一遍遍地抚过莉干枯的长发,嘴里喃喃地说,“你会拥有爱的,一定会的。”

  清晨的阳光从窗棂里照射进来,带着世俗的尘埃与倦意。茉把莉捂着脸的双手一点点掰开,当她望见莉装满忧伤的眼睛时,自己的眼睛也在那一刹那湿润了。

  仿佛是看见了生命中的另一个自己。

  4_

  午后,她们行走在街市。

  路过一家卖鱼的小店,莉望见一条鱼在盛水的大盆外不住地跳跃着,极力挣扎,身体一次次与冰凉的地面撞击。那延续生命的水明明就在眼前,却像隔了万重山。

  莉对茉说,“这鱼,像不像失爱的女人?”

  然后,她走上前,将垂死挣扎的鱼捧起,放进水中。那条鱼在水中游弋起来,能感受到它那一刻心有余悸的惶恐。但,终是活过来了。

  茉在心里默默地说,谁来拯救莉,让她可以像这条鱼一样,再次获得重生?

  几天后,茉离开小城时,莉在车内亲吻了她的脸颊。莉也准备择日回上海。

  这样温暖的亲吻,是她们惯有的道别方式。

  5_

  回到武汉后,茉又重新回到她按部就班的工作与生活中。她对人情世故看得很淡,下了班不喜欢与公司同事有过多交往,吃饭聚餐K歌也极少参与。一个人的时候,她更愿意带着她心爱的相机,拍摄路边的花草。

  独处会带来思省。

  有一天,她在公园拍摄,偶遇一个小孩童在路边摘下一朵丰硕的蒲公英,然后用鼓起的小嘴呼出气息吹散蒲公英花的种子。

  她突然想起了莉。

  她们平时很少联系,但是内心的牵念只有自己知道。茉给莉发了一个很简短的讯息,“希望这一刻的你过得幸福。”

  片刻后,手机接收到了来自莉的回复,“我不要幸福,我只要快乐。”

  四个月后的一个深夜,茉正准备入睡,手机铃声突然急促地响了起来。一看屏幕,来电提示竟是莉。

  茉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慌忙按了接听键。茉听见了电话那头莉撕心裂肺的哭声,哭诉也是断断续续的,“茉,一个月前我刚做了药流……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今天清晨起来,床上都是血,污浊的血,黑色的血……它们从我的下体流出。茉,我感觉我快要死了。

  “茉,我好痛。

  “茉,救我。”

  很久很久以后,茉最后悔的事情依旧是那一次接听了莉的电话后没有立刻赶去上海,而只是在电话这头不住地劝她去看医生。

  两天后,当茉再打电话给莉的时候,手机的提示音是该号码是空号。之后,她再也联系不上莉。

  某一日,茉梦见了莉,梦中的莉躺在一摊血泊中,白色的裙子上染了浓稠的血腥。莉躲在墙角,一直哭,一直哭……

  醒来后,茉的内心充满灼痛与恐惧,立刻收拾了简单的行李赶往机场。

  抵达上海后,茉去了第一次她与莉相见的公寓,十九楼,焦急按响门铃。片刻之后,门打开,站在面前的不是莉,而是一张陌生女人的面孔。

  “请问莉在吗?”

  “不在,她已经把这套房子转让给我了。”

  “你知道她去哪里了吗?”

  “不知道。”

  当门被重重关上的那一刻,茉的内心一阵绞痛。她缓缓地蹲下来,嘤嘤地哭了。

  “对不起,莉。我把你弄丢了。”她在心里无数次地责备着自己。

  除了莉的住址与电话,她对莉一无所知。她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走遍了上海的大街小巷,试图能在某一个街角与莉相遇,然后告诉她,不要害怕,有她在。

  她从未如此迫切地想要见到一个人。

  一个星期之后,她终是带着无尽的悲凉离开了上海。

  此后,莉再也不曾出现在茉的世界里。不知为何,茉会时常梦见莉,梦见她不化妆也有无尽风情的脸,梦见用手臂搂住她瘦且单薄的背脊,梦见她们在麦浪里牵着手奔跑,奔跑,最后飞了起来。

  每每醒来后,枕巾都会湿润。

  茉知道,莉没有死。她一定很好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莉自己说过,她是蒲公英花的种子,飞到哪儿就能在哪儿生长,随遇而安。

  想念莉的时候,茉的心里会痛。

  她记得莉说过,只有真的爱过一个人,怀念对方的时候才会痛。

  茉是爱莉的,如同爱着生命中的另一个自己。莉是她藏在黑暗里的影子,许多人都想堕落,可是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堕落。

  茉守着生命中那份墨守成规的“恰当”,守着白日里呈现给世人的素净与纯白,她也爱莉肆无忌惮地活,即使颠沛流离也是风情的,性感的,特立独行的。可她没有勇气走向一个没有光的世界,她知道,一个走进黑暗世界的人,内心要有多么强大,才能承载所有的孤独与不堪。

  想念莉的夜晚,茉会关上房间的灯,在黑暗里点燃一支香烟,依旧是粉红色壳子的520女士香烟。烟嘴上有心形的凹陷。

  她将烟雾从嘴角慢慢吐出,感觉灵魂里的孤寂也随着它们在这黑色的空间里舞蹈,狂欢,最后,终归于沉寂。

 6_

  十年后,茉三十五岁,早已成为了相夫教子的女人,丈夫是公务员,一切都是听从父母的安排。

  她并不爱这个男人,他无法给她爱情,只能给她踏实平稳的生活。她深深地体会到,与一个不爱的人在一起,内心始终都是孤独的。可是她无法冲破现实的藩篱,她已经习惯了守住自己的安稳日子。

  她唯一感激这个男人的是,他们拥有了一个可爱的小男孩。这是她生命的延续。

  一日,下班归来,她收到一封信件。已经有很多年没有收到手写信了,她感到诧异。撕开信封,将信纸摊开的那一刻,她的眼泪夺眶而出。

  茉:

  我是莉。你还记得我吗?我想告诉你,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从未忘记过你,你一直存在我内心最洁净最温暖的地方。

  十年前,我与你不辞而别。我没有告诉你,我去了英国。在我最痛苦的那段日子,我时常会在梦里梦见英国的小镇,那里的一切让我能感到光的照耀。

  你知道,我是一个随心的人。之后,我便离开了上海。我早已尝够了这座城市的冰冷,因此,在我离开的时候,没有丝毫留恋。我不留恋这座城市中曾陪过我的任何一个男人,坐上飞往英国的飞机,我内心牵念的只有三个人:我的母亲,年少时跟随了五年的那个男人,还有你。

  这十年,我一直在这个国家。你一定会问我过得怎样?茉,让我慢慢告诉你。

  抵达英国后的前三年,我一直在旅行中度过。在上海那几年,我积累了一些资金,它们足够我走遍英国。我一边行走,一边学习英语。我学得很快,三年之后,我能够用很流利的英语口语与路途中的外国人对话,交谈。

  三年后,我的余钱已不多,选择了英国最美的海边小镇Scarborouhg安顿下来。我开始尝试去挣钱,自己养活自己。我在小镇的一家咖啡馆当服务员,工作之余我学习怎样调制咖啡。我喜欢卡布奇诺,它的浓香让我着迷。

  那时候,身边并不缺乏追求我的男人,他们长得真好看,蓝色的眼睛,挺拔的鼻梁,高大健硕的身型。可是茉,我不爱他们。我依旧独处,一个人的时候,我会在阳台上养一些花草,会在某个有阳光的日子坐在摇椅上阅读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的诗集,会在厨房烹制一盘牛排。当然,茉,我非常想念家乡的米粉。那种味道,我一辈子都无法忘记。

  在我三十岁那年,我在咖啡馆遇见了Christian。那时候,我已是咖啡调制师。他每次来都会指名要我为他调制一杯卡布奇诺。

  是的,他也喜欢卡布奇诺。

  我们总会有长时间的交谈,聊中国与英国的文化,文学,摄影,咖啡,或者只是聊如何将一只猫长久地养在身边,互相依伴,彼此不伤害。

  茉,从他蓝色的眼睛里,我能看见自己的倒影。那影子并不是我黑暗时的模样,在他澄澈的眼睛里,我看见了自己最为纯净的一面。

  他的蓝眼睛与我见过的所有英国男人的眼睛不同,那里面有温存。

  茉,在他面前,我可以回归到一个孩童。并且,我竟诧异地感叹,我也可以如此美好。

  那一年,我嫁给了他。这个比我大十五岁的离婚英国男人。他没有小孩,他说,我是他的妻子,知己,母亲,孩子。是他这四十五年遇见过的最心爱的女人。

  茉,我喜欢他紧紧地将我搂在怀里,他强而有力的大手环抱着我,我的脸贴在他的脖颈,似乎要融化在他的身体里。那种踏实的幸福感,从未有过。

  后来,我们有了一个小女儿。她是我们生命的结晶,长得灵动可爱,清澈的大眼睛,自然卷曲的黑发,嘴巴像我,薄薄的。嘴角有一个浅浅的酒窝。

  如今,女儿已经有四岁了。我们生活在英国的小镇,与世无争,内心安稳富足。茉,能与爱的人在一起,是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

  十年前,你曾发短信愿我幸福,我当时内心稚嫩叛逆,觉得快乐才是真。但是我现在真的很想再接过你的这句祝福。我愿幸福一生。

  茉,原谅我的不辞而别,原谅我十年之后才联系你。我只愿你在多年之后再见到我时,我会是一个内心通透饱满的女人,而不再是堕落叛逆世俗的忧伤女孩。

  十年前初见你的那个春天,我就发自内心地喜欢你,想要对你好。你知道么?那时候我仿佛是看到了生命中的另一个自己,那个活在阳光下的自己,有温暖的亲情,有纯白的梦想,有洁净的内心,有薰衣草般的爱情,有安稳踏实的生活。茉,你像茉莉一样,浑身散发一种清香,让人乐于亲近。而我,是一朵盛开的罂粟花,伤害别人的同时,也伤害着自己。

  茉,其实没有谁想活在黑暗里,没有谁希望自己堕落。每一个堕落的孩子都渴望找到救赎,渴望得到重生。

  二十几岁的时候,我觉得这个世界早已将我丢弃,所以我自暴自弃,自甘堕落,依附着别人去求生,从不爱惜自己。这几年,与Christian一起生活后,我逐渐知晓,每个人都应尊重自己的生命,上帝将伤害与疼痛给予你,你不能以为他不爱你了,因为那些幸福与甜蜜一直躲在痛的果核里。只要你不丢弃自己,总有一天你会收获更多。

  以前我总是怨怼这个世界待我的不公,可是如今,我深爱并感激着它。我热爱当下的生活。

  茉,期待有一天你来英国。我相信我们还会再见面。

  你会看见一个不一样的莉。

  念安。莉

  黄昏的光晕染在信纸上,薄薄的几页信纸似乎也染上了一层旧时光的气息。

  茉拿着这封信,久久地望着,内心早已百感交集。可是,她的心里更多的是温润,是欢喜。为着心里日夜牵念的另一个自己。

  7_

  次日吃过晚饭后,茉主动要求与丈夫、孩子去郊外散步。丈夫受宠若惊,她从未有过这样亲近相伴的邀约。但是茉知道,丈夫的心里是喜悦的。

  郊外,孩子在前面快乐地奔跑,茉与丈夫走在一起,她牵起丈夫的大手。那是一双粗糙的大手,却厚实有力。这样手牵着手,慢慢地行走在田间小路上。如同少年时期与亲密恋人的相处。

  莉的信让茉恍然明白,人生应珍惜当下的幸福。不要觉得你不爱身边的这个男人就无法获得幸福,其实只要你用心去珍惜,依旧会有爱。

  小孩在前面停了下来,蹲在草丛里摘下一朵蒲公英,然后兴奋地唤着,“爸爸妈妈,你们看,蒲公英。”说完,他对着蒲公英呼出一口气,蒲公英小小的种子到处飞扬。

  茉在心里轻轻地说,莉,一生幸福。

  我们都要,一生幸福。

编辑:人民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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