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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忽悠团”坑农值得研讨

www.peopletop.com.cn(2015-05-14)来源:西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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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日报网讯  (文/陈晨) “忽悠团”是这几年新兴起来的一种坑农诈骗行为,具体什么时候兴起,无从查起。据说最初是有些人骑着车驮着自己家的小麦,到周边县区的农村,把自己种的小麦忽悠成“超高产新品种”高价卖出去。后来慢慢发展成卖玉米种子,卖化肥等等农资。再后来下乡进村农民都不信了,开始找厂家、农资公司,派人下去把农民代表拉到企业会议室一起开会洗脑,他们自己人称这种拉人模式为“赶小猪”,因有高利润的诱惑,从事“忽悠团”的所谓的“专家”也越来越多。无论“忽悠团”来自哪里,但“忽悠团”坑农引起的社会危害是不争的事实。

 

忽悠团”坑农诈骗坑你没商量

 

   之所以说“忽悠团”坑农诈骗,是因为这一群体既不是生产厂家,也不是经销商,以冒充“农业专家”、“农业技术员”虚构以政府农业机构或企业搞活动、讲课方式进村,对农户进行洗脑。把最低成本的低档农资“忽悠”成“高科技新产品”,以次充好,从而取得高额利润。这些所谓的“专家”大多数也就是附近县市善于游说的普通农民。
 

   这些看似四处游击、靠嘴忽悠的"二道贩子",流动作业的"忽悠团"并非散兵游勇,而是有着严密的层级结构,暴利驱动之下,每个团伙就像一台精心设计的机器,环环相扣"运转自如",隐藏其间的则是一条灰色暴利链条。

 

   为了便于欺骗农民,寻求地方保护,“忽悠团”往往和当地相关人员或中小规模追求短期最大利益厂商合作,冒充“农业专家”、“农业技术员”进村以授课、讲解农业知识为由,讲解一些农技窍门,防虫绝招,真假农资鉴别等,有的再送些小礼品,骗取农民信任,这第一步往往是讲完了就会拿出真正要卖的低端农资样品(一般是种子、化肥),以搞活动优惠为由,要你订购,农户要是不信,会带着你去这个当地的厂家查看实力。因为对方提供车辆,又经过一番小礼品赠送,厚道的农民多数会被洗脑。
 

大批的农民遭“忽悠”、(摄影 陈晨)

 

   笔者在河南省禹州市范坡镇一当地,就发现过这样的“技术培训”,20多辆大巴运送,数百农民被“忽悠团”集体洗脑的壮观场面。洗脑结束后便会让农户现场订购化肥,谁家多少袋,登记以后厂家送货上门。

 

“忽悠团”卖给农民的化肥 (摄影 陈晨)

 

   以此为例,此种化肥含氮量仅为28%的普通单一氮肥。按尿素含量46%市场售价50公斤现在95元计算,和尿素同为单一普通氮肥的含量只有28%的此种化肥(按对比尿素换算50公斤成本不足60元),经“忽悠团”每袋销售130元,利润可见非同一般。

 

是什么让农民甘愿上当受骗?

 

   “其一:现在由于农村青壮劳力外出打工居多,留守种地的大多是五、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妇女,科技知识浅薄,加上一些赠送小礼品之类的,很容易上当受骗。

   其二:农业“专家”讲课和洗脑,加上夸大宣传、吹嘘、鼓动和胡乱承诺,让农民确信肥料内所含的钙镁硫等中微量元素齐全,把握留守种田者都对土地比较依赖,都想种好田、多增产增收的心理。

   其三:这些“忽悠团”和当地的合法企业勾结,让农户进厂查看,进一步取得信任。

 

   这些坑农害农行为就没人管理吗?现实政策法规成弊端。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无能为力

 

   对此笔者走访了禹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部门是监督其生产环节的,对于此种化肥,属于单一氮肥,按照国际规定,其氮含量28%,抽检属于合格产品。单一氮肥的标准不需要肥料登记证,只要有生产资质便可以生产,只要含氮量不低于标注28%,其它元素属按单一氮肥标准,无法检测,属于合法生产。对于“忽悠团”低成本高销售坑农这块无能为力。

 

农业部门法律法规不明确监管没依据

 

   为规范农资市场的稳定,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农业部要求各县市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业执法大队能不能监管农资“忽悠团”?在禹州市农业局执法队执法人员告诉笔者,针对名称“玉米高产肥”和上面标注的情况,有点涉嫌虚假宣传,虚假宣传不属于农业部门管理,我们也只能是针对其含氮量进行检测,但标注28%个氮肥,应该很好达到要求,这不是复合肥,这只有一个氮肥含量,其它没有规定,没法监管!不过我们为了农民利益还会去现场看看。

 

工商局不在市场销售环节不好管 

 

   在禹州市工商局办公室,一主管农资科人员讲:但从包装袋看,肯定涉嫌虚假宣传,我们检测也一定会对其标注个个含量进行逐一检测,不合格的一定按规定处罚,但他们如不在市场上销售,只是通过“忽悠团”在厂家直接送货,这的看怎么处理。生产环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管,直接进厂是不是越权?这需要向局长汇报。

 

农民遭坑维权难 危害严重后患无穷

 

   “忽悠团”危害的人群大都是留守的老人、妇女识别能力低、经不住骗子诱惑而上当受骗。当发觉上当受骗后,多会受到家人埋怨心理产生自责,个别还会出现家庭暴力,造成社会不和谐因素。

 

   “忽悠团”销售劣质农资,农民高价买回劣质农资,产量与投入严重不成正比,严重打击了农民的种田积极性,这几年“忽悠团”危害变本加厉,每到一处疯狂敛财,完全不顾农民利益受损,更冲击了稳定的农资市场秩序,使农资市场更加混乱,农资企业公信力和品牌受到极大损害,冲击正常的农资销售渠道。但伤害最大的还是农民,长此下去还可能给粮食安全埋下隐患。

 

周口沈丘农业局分享防护“忽悠团”成功经验

 

   据周口市沈丘县主抓农业执法的王励杰局长讲:周口沈丘这块治理主要是发动商户举报,针对辖区商户、农民发放宣传页,让辖区农民认识到“忽悠团”的危害,发现“忽悠团”及时举报,执法队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需要公安配合的及时联系当地派出所,对冒充“农业专家”、“科技专家”、“技术专家”等科技人员,核实其身份,戳穿对方的骗局,不让其诈骗得逞。对于坑农诈骗形成交易的,也及时替农民追回损失,不让农民利益受损。
 

   “忽悠团”本来就具有诈骗成分,但这好多时候依靠多单位合作。为此在农资销售旺季多次蹲点,晚上加大对中小旅馆的排查,发现多个车辆来自一个地方,聚集在此,就有可能是“忽悠团”。一般是多辆面包车组成的团队,不住大宾馆,一般居住中小宾馆,也很好识别。经过这两年的紧抓严打“忽悠团”在沈丘乃至周口基本没有。

 

农业维权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忽悠团”多以伪劣产品、虚假宣传、夸大功效,农户使用后普遍存在作物减产现象,甚至有些产品会造成土壤恶化,形成严重后续危害,给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形成隐患。

 

   当前仅靠农业部门对付“忽悠团”按现有法律法规的确有难度,“忽悠团”给农民造成的伤害是无穷的,这里我们希望有关职能部门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多部门尽可能合作起来,消除农资行业滋生的畸形产物“忽悠团”,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惠农政策的良性发展,保护好我国的粮食安全!(陈晨)

来源:http://zhzx.xfrb.com.cn/newsf/2015/05/12/143139816013.htm

编辑:西部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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