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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杞县:大用集团违规毁林 主管部门涉嫌不作为

www.peopletop.com.cn(2013-09-11)来源:西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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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杞县:大用集团违规毁林 主管部门涉嫌不作为

  (大用公司毁林占地建成的厂房)

  今日网讯: 我国现有保护森林的法规均规定。任何林木,不论属于国家、集体所有,还是属于个人所有,都不能任意采伐,而应由有关部门根据森林和其他林木生长状况,决定是否可以采伐以及如何采伐。此罪侵犯的直接客体就应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度,行为人只要把树伐倒,就使国家的森林资源和环境资源以及国家对此的管理制度遭到破坏。

  8月30日,本网工作人员接到群众来信投诉:我是杞县西寨乡大河湾村的村民,位于杞县西寨乡崔林村正北方向,崔林林场二百多亩树林被毁掉,地里的近五万棵树木被毁,旁边的植被也被毁了,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大用公司已经建设厂房数年做养鸡使用……”针对此事,本网工作人员来到杞县西寨乡大河湾村走访调查。

  杞县西寨乡大河湾村,森林葱郁,土地肥沃。森林旁边,是一望无际的耕地,然而,靠近杞县西寨乡崔林村正北方向一带,数年前还茂密的森林不见了,草地、树苗地也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大片早已投入使用的厂房。

河南杞县:大用集团违规毁林 主管部门涉嫌不作为

  走访过程中,据当地村民讲:“我是西寨乡大河湾村的人,前些年,周口大用公司要占地,看上了这一大片林地,本来毁林占地盖房子是违法的事,结果几万棵都被砍得一干二净,当时乡里还召集开会,听说是上边领导的意思。”

  据了解,当时毁林的时候,已经报案当地林业派出所,被毁的林地,大约二百四十余亩。毁掉小树苗四万六千多棵,大树两千二百多棵。

  为何如此严重的毁林事件,地方政府居然就视而不见,针对此事,西寨乡大河湾村书记给出了这样的解释“:这件事情上头都知道,是乡政府张书记召开的全乡支部书记招商大会,动员各村为河南周口大用农牧公司提供场地,落成后能给乡里县里每年带来几十万的税收及地方就业。开始说的是在林间养鸡,后来项目已实施,大用公司又是毁林又是盖房,当时崔林林场和杞县林业局派出所都去阻止了,为了这事,我还多次去找乡里要说法,乡里给的回复说,这是政府的项目所有相关手续你都不用管,不就是占用一点林地吗?改变林地使用性质政府批个文就行了。”

  私下授意,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大用公司依然正常施工,盖房、修路顺利完成,时至今日,大用公司正常运营已经六年。面对大用集团毁林占地的违法事实,地方执法部门却置若罔闻,监管机构在此形同虚设。

  招商引资,引进名企,是每个地方政府改善居民生活,提高居民收入,提升政府形象的好事。名企在地方上的投资数额往往巨大,不仅被视为招商的重大成绩,其每年上缴的巨额税费也是当地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然而一些官员重视政绩,忽视人民的感受。因为有这样密切的政治利益相关性,一些地方自然要求执法部门对名企“网开一面”,久而久之,“不敢管招商名企”就成了一些地方执法部门的潜意识。

  非法占用林地长期以来,人们对森林的认识比较单一的,很少考虑森林被破坏所造成的生态损失。森林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通常包括林地、无数的植被类型以及生活在林区的各种动物等多种资源。“杞县毁林事件”地方执法部门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此事件该有谁来监管?谁来承担毁林的责任?我们期待职能部门给出合理的解释,还政府一个清白,给民众一个解释。

  截止到发稿,本网工作人员也没有接到杞县的任何回复,对于大用公司违规毁林占地一事,本网也将继续关注。

  引用法律:刑法第342条规定: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354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

编辑:西部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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