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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 2019 年少儿声乐大赛(西安赛区)7月19日开赛

www.peopletop.com.cn(2019-06-20)来源:西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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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 2019 年少儿声乐大赛(西安赛区)7月19日开赛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 周年之际,为了响应国家推动文化繁荣兴盛的号召,丰富少年儿童音乐生活,展示新时代少年儿童精神风貌,倡导积极向上的价值观,促进少年儿童音乐教育普及发展,中央音乐学院举办“中央音乐学院 2019 年海内外音乐水平考级少儿声乐大赛”,由 中央音乐学院主办,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及各地考级,西安音尚雅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承办的中央音乐学2019 年海内外音乐水平考级少儿声乐大赛章程(西安赛区)将于7月19日开赛。
   本次大赛组委会主 席俞 峰 中央音乐学院院长、考级委员会主任,副主席:逄焕磊 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秘书长:李小曼 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秘书长
委 员丁立军、马树春、孙永斌、吉 维、芦 梅、李 楠、苍海、陈 忠、宫 红、夏鲁宏、崔 浩、郭保京、黃翔駿等。
   本次比赛公平、公正、公开。(李文化  报道)
 
  相关事项如下:
  参赛条件
  凡在 2004 年至 2015 年出生的世界各国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参加比赛,参赛选手按年龄分为A 组、B 组、C 组。
  A 组:2012 年至 2015 年出生
  B 组:2008 年至 2011 年出生
  C 组:2004 年至 2007 年出生
  比赛要求
  1、比赛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初赛(地区赛)。由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统筹安排,各地考区、考点具体承办;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将组成评委会并选派评委会专家到各地参与初赛的评比工作,以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
  初赛时间:2019年7月19日
  初赛地点:音尚音乐厅
  第二阶段:复赛。由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承办,获地区赛各组一等奖的选手进入复赛。复赛采取视频评选方式进行;由各地承办单位统一报送至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
  第三阶段:决赛。由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承办,选手由复赛产生。大陆地区决赛地点为深圳,港澳台及国际赛区决赛地点为香港。
  2、演唱曲目
  初赛:共两首,其中必选曲目一首(为《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少儿声乐考级曲集》或曲目单中的作品,见附件)、自选曲目一首复赛:自选曲目一首(曲目演唱时间 4 分钟以内,可与初赛曲目相  同)决赛:自选曲目一首(曲目演唱时间 4 分钟以内,可与初、复赛曲目相同)
  3、奖项设置
  一等奖(若干名)
  二等奖(若干名)
  三等奖(若干名)
  优秀奖(若干名)
  4、奖励办法
  初赛:
  ① 初赛获奖选手由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
  ② 初赛获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由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复赛:
  获奖选手由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颁发决赛入围奖
  决赛:
  ① 决赛获奖选手由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及奖杯;
  ② 决赛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由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参赛报名时间、费用
  1、初赛报名时间:2019年6月1日-2019年6月30日
  2、初赛时间:2019年7月19日
  3、初赛地点:音尚音乐厅
  4、复赛、决赛报名时间详见比赛日程及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官方网站与官方微信通知或关注音尚城市音乐馆微信公众号“YS85230050”。
  5、报名费
  初赛:400 元/人(大陆赛区)
  复赛:800 元/人(大陆赛区)
  决赛:1200 元/人(大陆赛区)
  西安赛区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18681850097(微信同步) 029-85230050
  地址:西安市文艺北路59号新艺城大厦音尚琴行
  报名材料
  初赛:
  1 、参赛报名表
  2 、参赛者身份证件或户口页复印件l份
  3 、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照片背面请标注姓名及联系方式)
  4、填写好个人参赛信息的评审表
  注:报名表、评审表、曲目单索取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联系周老师18681850097
 
  大赛参赛须知
  1、参赛选手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规定的顺序参赛,届时不到,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2、陪同人员不得参与比赛现场指导, 不得与评委接触、交流或接受辅导。
  3、参赛选手在比赛中不演唱规定的曲目或不按要求选曲者,评委会将不予评分。
  4、所有参赛曲目可移调,需背谱演唱。比赛期间不得更改演唱曲目。
  5、参赛选手、参赛选手监护人、钢琴伴奏、领队及观摩人员等所有相关人员在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6、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的健康及安全事宜均由参赛选手的监护人员自行负责。
  7、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比赛组委会组织的演出活动。
  8、比赛现场不准拍照、录音和录像。
  9、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比赛无法进行, 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安全附则
  1 、安全保险郑重建议参赛者自行购买相应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保险,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对比赛期间发生的下列意外均不承担责任:
  ※非因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造成的参赛者或其陪同人员的任何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等。
  ※参赛者或其陪同人员造成他人的任何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等。
  2 、如发生本章程中没有规定的问题,最终处理决定将以组委会意见为准。
  3 、任何与本次比赛有关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诉讼管辖地为主办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
  4 、组委会对本章程享有最终解释权。
 
 
 
 
 
编辑:西部新闻网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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